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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补拙家里跟万家隔得不远,两个孩子便也常常见面。万老爹当年颇有些心高气傲,想着自己好歹也算进过学堂,比寒岭这些种地的高贵多了,却因为奴身在府里蹉跎到老,如今出来,钱也没攒下多少,年纪也耗大了,好不容易生个孩子养老,还是个女儿,十分郁郁。
覃补拙正撞在他眼前,这孩子家里穷,却特别会看眼色,随时把万老爹捧得高高的,哄得万老爹待他比待自己亲女儿还好,后来更是撸起袖子,买了笔墨纸砚,势要教出个秀才郎来。
连“覃补拙”这个名字,都是万老爹给他取的,他本名就叫个覃福贵。
第36章 何不悔
万老爹把一腔扬名立万的壮志都倾倒在了覃补拙身上,给他上课,给他穿衣吃饭。家底本就不厚,书本笔墨又有哪一样不贵的,万老爹还非要学着城里的正经学生,给覃补拙做四季长衫,如此一来,自家花用便捉襟见肘。
他娶的那个寡妇媳妇本就怯懦,不敢多说什么,眼看着自己亲生的闺女都要省出粮食来供覃补拙,只敢夜里偷偷抱着孩子哭。
可万家春却不明白娘有什么好哭的,她跟万老爹一样,都很喜欢覃补拙。覃补拙对她也好,爹不喜欢她是个女儿家,覃补拙却时常安慰,有时念完了书,还帮她挑水砍柴,家里给万老爹和覃补拙做的肉菜,覃补拙也时常悄悄藏两块,塞给万家春吃。
为了他能做秀才郎,少穿两件衣裳,少吃一碗饭,算得了什么?更何况,等把覃补拙的功名供出来了,万家春就是官家娘子了。
如此教到了十六岁,覃补拙才终于考回来一个童生资格。这其实不算什么功名,但仍旧轰动了没有读书人的寒岭。万老爹高兴得手舞足蹈,自觉大业在望,可好梦没做几日便烟消云散。因他要供覃补拙读书考试,家里早就被掏空了,还借了不少债。听说他学生考了童生,要债的上门来催,万老爹耀武扬威把人逼急了,吵起来,一时太过激动,中风瘫了。
他的寡妇娘子没什么本事,万家还有几户族亲,见老头子不行了,看上他们家的地契,吆喝着上门要把一家三口赶出去。镇日吵闹,万老爹没挨住去了,寡妇娘子第二回做了寡妇,走投无路,竟也扔下女儿上了吊。
万家春那时候十五岁,披麻戴孝跑去找覃补拙。覃补拙流着眼泪跟她说,眼下老师没了,他家也没有钱供他继续读书,恐怕再也没法子叫万家春做秀才娘子了。
家里房子已经被族人占走,无处可去的万家春,再被覃补拙伤心难抑的样子一激,竟跑进顾相城,自己将自己卖了。
第一笔卖身的银子,就托人送给了覃补拙,指望着他继续去考秀才,将来出人头地,好赎她出去。
谁知覃补拙一听说她卖身进了青楼,银子虽也捏着鼻子收了,却再不肯给她只言片语。万家春哭了好几场,可又一想,她爹也说过,读书人名声最要紧,她如今这个样子,只会拖累覃补拙的前程。于是竟再也不说什么,只一心攒钱,无论如何,把自己锤进泥地里,也要让覃补拙过上光明的好日子。
这些年来,万家春的银钱一笔一笔往寒岭送,她也听说了,覃补拙好几年没考上,也没有学堂肯收他这么个没钱没势的学生,后来寒岭也没人奉承他了,家里原指望他有了功名娶贵女,一下子落了空,只匆匆忙忙娶了江那头一个农户的女儿,听说身体不好,快二十了才终于嫁出去。
万家春只觉得那女子配不上覃补拙,愈发努力攒银子,想着等覃补拙高中,就有更好的女子来配她的覃哥哥。
从她少年卖身,到如今死后才终于又见到了她的覃哥哥。可这些年,覃补拙功名没考上,又少了奉承,一会儿自怜是空谷白驹,一会儿又觉得天下人都对他不起,浑身都是戾气。一天到晚虽然还以读书人自居,事实上早就不读书了,成日只知道打老婆骂邻人,连少年时候还算清俊的模样也不复存在。
万家春心痛极了,全算成了那个骷髅娘子的账。
“我还道只是粗陋穷酸,呸,没成想还是个心狠手辣的毒妇!”万家春咬牙切齿的,恨不得把覃补拙的娘子抓过来咬上一口。
莫望啧啧称奇,扭头跟任平生叹道:“这覃补拙祖坟上冒了哪股青烟啊?也太好命了,姓万的一家都对他这么死心塌地。”
任平生听得恶心:“什么好命,他也就好命在是个男人。”
是个男人,所以只生了女儿的万老爹一心要培养他,所以不受宠爱的万家春一心把他当顶梁柱,被老爹洗脑久了,自己都觉得覃补拙高出她一等,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就连龙儿家,也是因为他是个男人,所以要把女儿嫁给他,自己卖了房子出去找活路,还要分一半钱财来托孤。
其实龙儿姐姐不嫁人,就活不了了吗?龙儿不托付给一个成年男人,找不到心善的嬢嬢婆婆愿意帮他煮饭洗衣吗?
都不见得,只不过是所有人都这么想习惯了,都觉得女人孩子老人,就是要靠个男人。哪怕人家老的小的自己过出来了,还要说无数的闲话,咒他们没有男人,早晚要出事。
任平生又想起了自己的爹娘。若不是女人非要有个男人,才算在世人眼里做了“人”,他娘也不至于有后来那些苦难。若不是这世道从不肯叫女子休夫,他娘后来过成那样,也不至于只能咬着牙捱着。
真为了情爱就罢了,可实在太多女人,一生都不知情爱是什么滋味,她们出嫁,只是因为所有人都说必须要找个男人而已。
就连万家春这样的,任平生都在心里怀疑,她究竟是如何爱上覃补拙的呢?是因为覃补拙填补了亲生父亲的不看重,还是因为覃补拙当年真的惊才绝艳,温柔招人?
一步接一步,每一步都离不得男人,也因为有了那个男人,每一步都只好踏着自己的血泪骨肉往前走。
走到最后,谁也算不明白是与非,谁也说不清谁是罪魁祸首,于是稀里糊涂的,就只能哭一句自己命苦。
这番话一说,莫望也笑不太出来。她是个女子,不管真正出身如何,好歹是宫里长大的,活着的时候有俸禄有封地,不也过得像个物件么,被她的“爹”送给老头子求和,被她的青梅竹马拿去换似锦前程。
偌大的人世间,还真比不上黄泉地府。活人太多三六九等,太多闲言碎语,太多破事烂事本没有道理,只因时间久了、做的人多了,就成了颠扑不破的“真理”。
人间事看得太多,莫望时常庆幸自己下黄泉下得够早,吃的苦头还算是少的。至少在地府,还有个女阎王在,还能一巴掌把皇帝拍跪下。
师徒俩各怀心事,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再看地上还痴恋着覃补拙的万家春,都不知是该算可怜还是可恨。
平心而论,万家春真不是什么坏人。所以才会有端给任平生的那碗热稀饭,所以她那么恨骷髅娘子,也只是打翻人家的毒酒,没有要人性命。
她要是有坏人的脑筋,也不至于对覃补拙掏心掏肺这么多年。
可越是这般愚蠢的深情和良善,越是叫人心情烦闷,如同吞了只刚从屎堆上拈起来的苍蝇。
莫望托着下巴琢磨了一会儿,拍板道:“既然你执迷不悔,那我就做一回好人,叫你们见上一面罢。”
是见面,也就是说,覃补拙也能看见她,也能跟她说话。
万家春一听,慌忙摸着脸,又打量起自己一身装扮。十几年光阴如刀,她早已不是当初的少女模样,在春深处里的那些日日夜夜,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来来去去练了一身假笑的本事,脸颊都笑得削尖下去,身子也早就被掏空,只徒留了一副还算窈窕的空壳子。
任平生忍不住骂她:“覃补拙都丑成那个德行了,你还怕他敢嫌弃你的模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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