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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心里,任平生很厉害,是地府里本事最大的提魂使,不仅法力高强,还喜欢自己琢磨很多奇怪的术法,都是众鬼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有一次上阎王殿交差,阎王盯着她师父看了半天,竟然大笑说:“任平生,你可要再接再厉,莫叫我失望啊。”
厉害归厉害,任平生对她这个小徒儿还是很好的。尽管她有些记不清生前的事,似乎是因为烧了一场,但师父跟她说过,他们生前就认识,还有一个共同的、最亲密的好朋友。
两人走到又一处尸堆前,才终于停了下来。萍萍个子小,一眼就望见尸堆外侧一具新鲜的女尸,与她的视线平齐,只穿着一件补丁摞着补丁的破中衣,胸口还在几不可查地起伏。
她的师父任平生已缓缓蹲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把还没断气的女子从尸堆上抱到一边。
萍萍这才看见,她少了一条胳膊,右手衣袖都是打着结的。
“她快要死了。”萍萍看了看师父的脸色,那张脸上闪烁着一阵奇异的光泽。
任平生嗯了一声,没有说话。只是从小包里掏出一把油纸伞,撑开搁在那具“尸体”的脑袋边上。挡好了雨,又再从包里掏出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旧衣裙,抖落开了,亲手给毫无知觉的她穿上。
这只小包是浓夏般的绿色,针脚密实,漂亮极了,一看就知道是杨青青的手艺。萍萍曾经很眼红,但是任平生说,这个不能给她,叫她自己跟杨青青撒娇再要一个去。
师徒俩守在雨中,大概过了一炷香的功夫,地上躺着的女人终于彻底没了呼吸。她并未死不瞑目,尘缘飘散,魂魄离体,无知无觉就要往黄泉路上走。
任平生却一把拽住了那缕虚弱的残魂。萍萍看得清楚,魂魄上分明裂着好几处缝,有些是细小的豁口,看着年深日久,仿佛天然;有几块却是很大的窟窿,活似是被生生扯开的。
萍萍惊讶道:“咦?她的魂魄怎地如此残缺?”
任平生稳住有些微颤的手,掏出一根骨针,一把苎麻皮来。
萍萍有些兴奋:“师父练了那么久的补魂针,终于要用了吗?”
任平生已将苎麻皮利索地穿过骨针,按住残魂,动起手来。萍萍蹲在一边看,托着下巴问他:“师父啊,我一直想不明白,明明尘缘线补东西最好了,你为什么非得用苎麻皮呢?”
手上停了一瞬,任平生嘴角露出点笑意来,仿佛想起了很久远的往事。但他没有跟萍萍解释,反而瞪了孩子一眼:“你活着的时候可没这般话多,师父做,你好好学着就是。”
萍萍只好闭上嘴,认真看他走线。这东西的确要好好学,地府里没有人会,是师父他老人家这么多年来自己研究出来的,真真独门绝技。
任平生全心灌注魂力,不多时,苎麻皮隐没在魂魄中,再看不见裂口,也看不见缝补的痕迹。萍萍惊叹道:“好厉害!”
任平生舒了口气,动作十分轻柔,又将修补好的魂魄塞回了女尸体内。
雨声穿林打叶,一大一小师徒俩就这么静静地坐在雨中,唯一的一把伞,牢牢护着地上那具即将醒来的尸体。
萍萍琢磨过味来,欢欢喜喜拽着任平生的袖子:“师父,她就是我们都认识的那个,最亲密的好朋友是吗?”
任平生目不转睛地盯着地上的尸体,笑着点点头。
“她叫什么名字?等她醒来,我该怎么喊她?”
任平生刚要说话,却看见眼前的人猛吸一口气,睁开了眼睛。
“醒了?”任平生拿随手拽的一根狗尾巴草,轻轻挠了挠她的脸,“起来吧,你已经死啦。”
那女子眨了眨眼,蒙蒙雨雾中,一双眼睛显得分外光亮。
任平生伸手将她扶了起来,一手还为她擎着伞。
“你以后,就是我的小提魂使了。”
萍萍惊了,忙问道:“师父,一块提魂印,只能有两个提魂使呀!你不要我啦?”
任平生的眼神还留在那女子脸上,嗤笑一声:“我说有几个,就有几个。”
他连印都懒得拿出来给那女子盖,如今的他,早已学会了如何结成强大的封印,更学会了如何不用封印,也叫她好生生地留在这,留在轮回之外。
那女子神色冷静,带着一脸毫无生气的淡定。任平生知道这神色是从何而来,她这辈子生下来就是残废,苟活到三岁,娘一死,就被扔到了村口废弃的土地庙里。没人好心来救她,却也很命好,没有野兽吃了她。靠着村里的野果剩饭,三岁小孩生生在土地庙里安出一个家。
可惜终究是个没爹没娘的残疾,熬到这么大,受尽了村里人种种白眼、万般折磨,终究还是倒在一场病里,不等断气,就被嫌晦气的同乡雇了几个乞丐,抬着扔进了三头岗。
连身上那件还算完整的外衣都被乞丐顺手剥走了。
这时,她才看见自己身上刚换好的衣裙。只懵了一下,便抬头问:“你给我的衣裳吗?我没有钱。”
任平生摸摸她的头:“我有钱,很多钱,都给你用。”
那女子看了看周围的尸堆,住在破土地庙里,见多了活的魑魅魍魉,对三头岗倒是没几分害怕,只是十分不解:“你是鬼?还是神仙?为什么找我?”
“我是任平生,我们很早以前就认识了。”任平生说道,“很多年前,我就应该去找你了。但是因为有麻烦,我想了一些办法,所以现在才来。以后,你想知道什么,我都会慢慢告诉你。你只要记着,以后你不再是人,但你可以好好地活着,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规矩管得了你。这条胳膊,如果你不喜欢,我去找一条给你换上。”
萍萍跟着点头:“对呀,我师父很厉害的,跟着他做提魂使,最快活啦。”
那女子眉头微皱,有了表情,一张脸倒是乍然生动起来,看着漂亮多了。萍萍仗着人小,索性趴在她腿上,仰头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啊?师父说,以前我们是最亲密的朋友。可惜我记不得了。”
她低头看着膝上的小女孩,有了一点笑:“我没有名字。”早被扔进破庙里的残疾,哪有什么名字?村里的人说起她,总是“庙里那个”,“断手杆”,“死残废”,乱喊一气。
任平生却是心头一动,想起很多很多年以前,有个人拍着手跟他说:“正好,师父收徒都是要取点束脩的,你就给我新取个名字吧。”
“莫忘,”任平生轻声道,“你叫莫忘,好不好?忘却的忘,莫要忘却,我没有忘却。”
那女子并不识字,但这话她倒是听得半懂不懂。反正没有名字,索性点了点头。任平生眼睛里粼光闪烁,又喊了一声:“莫忘。”
莫忘对他并不熟悉,既没弄明白他是什么人,也不懂如今是个什么状况。只是她那样命苦的人,生来就会随遇而安,什么处境都顺从本能。眼下的本能,大概就是人还好好的,有衣裳穿,有伞遮雨,病痛不见了,还有两个人陪着。
本能说,以后你就是莫忘了。
任平生站起来,弯了一半的腰,伞还罩在莫忘头顶。他朝她伸出一只手:“莫忘,走吧。”
莫忘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秋雨蒙蒙,他全身都在雨中,淋出了一身微弱的白雾。
莫忘把仅剩的那只手放进了他同样冰凉的手掌心中。
第48章 番外一 青萍寄流水,安得长相亲
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
可惜他就叫关越,命中注定是个失路之人。
关越生在繁华如锦的金陵城。这座城如同深渊巨口,无论天下多少战火疮痍,皇室如何颓靡不振,金陵总是能一口一口地,毫不犹豫地,吞吸掉这片土地上所有的富贵、体面和美梦。
在他人生的前十几年中,他从未见过金陵城外的世界,一直以为天下所有城池皆如金陵一般,花红柳绿,高门遍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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