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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回信中先是感谢了斯文·赫定对他和对中国的好意,然后话锋一转,又婉转拒绝了。

他认为自己“不配”拿到“诺贝尔赏金”,梁启超也不行,“要拿这钱,还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们得不到”。

鲁迅还举了他翻译的那本《小约翰》的例子,说自己绝对写不出来这种书,但是原著的作者F望·蔼覃(今译名为弗雷德里克·凡·伊登)却没得到诺贝尔奖。

鲁迅在这封回信里还说,他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赏金的人……倘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

鲁迅在心中的这段话,可能犯了一个经验主义错误。

他只去过日本留学,并没有去西方的欧洲和美洲走过一趟。

鲁迅身边结识的西洋人,基本上都是在北平和上海。

而他又因为在中国文坛的地位,让这些来到中国的西洋人也对他很是尊敬。

所以这才使鲁迅觉得瑞典人会出于对中国人的同情,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自己。

可真正生活在欧美的西洋人,眼中哪里有什么对中国人的同情?

在他们眼里更多的是嫌弃和蔑视,中国人的形象是唐人街的脏乱差,是留着胡子一脸邪恶相的傅满洲。

得亏瑞典出了一个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王子,并且还在1926年亲自横跨欧亚大陆到中国访问了一遭,这才让同属瑞典的斯文·赫定在第二年有了提名鲁迅去参评诺贝尔奖的想法。

如果没有瑞典王储访华这件事,鬼才会把可能获得八万块大洋的机会拱手相让。

当然,如果在信中一丁点儿讽刺的段落都没有出现的话,那就不太像鲁迅先生的风格。

于是他又在这封回信当中加了这么一段,“倘这事成功而从此不再动笔,对不起人;倘再写,也许变了翰林文字,一无可观了。还是照旧的没有名誉而穷之为好罢。”

鲁迅先生担心的是,如果自己获奖之后,再写东西就会变成“翰林文字”。

在古代,翰林院里面翰林们的职责,就是替皇帝起草御用文书。

而鲁迅在此处提到的所谓“翰林文字”,应该就是指获奖之后,是不是就要按照诺贝尔文学奖的喜好去写文章了?

鲁迅因为讨厌这个道貌岸然的瑞典中国文化“爱好者”斯文赫定,所以给自己的学生台静农写了这么一封信,谁知道竟然还预言成功了呢?

他拒绝领奖,是怕自己未来写的东西,会成为西方的翰林文字。

殊不知在后世,这些翰林文字才是从西方人那里获得各种文学奖项电影奖项的不二法门。

但是这一次,在这个世界,因为有了陈慕武的存在,鲁迅在给他的回信当中,态度转变了不少。

他只是客气地说是自己水平不够,可能不会进入到评委们的法眼,让陈慕武在国外安心搞学术做出更多的成果为国家多争光多做贡献,不要在为自己评奖等等这些小事上浪费太多的时间。

——至于原来给台静农回信当中的后面那一大段话,则是统统消失不见。

不过陈慕武看着这封从国内寄过来,用毛笔写成的来信,还是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被讽刺了。

鲁迅说不要在评奖等等这些小事上浪费时间,这些个等等究竟代表着什么?

估计不是他去参加奥运会,去苏联访问讲学这些事情,而是他装神弄鬼,鼓吹心灵学通灵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吧。

虽然两个人隔着整个欧亚大陆,但见字如面,让陈慕武还是小脸一红。

脸红归脸红,但陈慕武也察觉到了鲁迅先生在信中的口气有所松动,于是决定这次违背一下他的意愿,连同卡文迪许实验室的三项物理学成果一起,给斯德哥尔摩那边推荐过去。

在他心里,不管是名还是利都对鲁迅先生十分重要,在中国写书虽然赚钱,却又没那么赚钱,一方面要面临出版商对稿费的拖欠,另一方面也要面对私自翻印的盗版书横行的局面。

正版图书虽然拖欠稿费,但最终还是会分批足额支付,但是翻印的那些书籍所赚到的大洋,则会全部都进入到盗版书商的腰包。

除了收入进账不太顺利之外,鲁迅还要供养在北平家中的老母,而且他身边的亲朋学生们生活遇到困难,他也会很大方地把自己的钱借出去。

在“左联”刚刚成立之初,因为是处在初创阶段,经费不足,鲁迅还经常把自己的稿费拿出来当做是左联的经费。

像他这么花钱“大手大脚”,就算是赚多少钱都不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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