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页(1 / 1)

加入书签

('

黎锦听了,有些失望,却又禁不住抱有希望,道:“好啦。我明白了。那无论是什么,都无所谓。阿诚你快带我去看吧。”

阿诚温声道:“阿诚知道。”

于是两人便去了阿诚所说的地方,去看阿诚所说的东西。

这可该如何评价呢……

阿诚发现的这个场所,的确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地方。

阿诚带黎锦看的东西,也实在是令人司空见惯的物件。

这应该是一座“院中之园”。

昨天两人闲逛的时候,光线不够明亮,便错过了不太明显的这处场所。

而这里,说来本来也平淡之极,没什么值得观赏的优点。

因为,这只是一座“菜园”而已。也许也算是“果园”吧?这里看起来也种了少许的水果。

这菜园的面积并不算大,如果指望贩卖出产来获利的话,应当远远不够。

但仅仅是供给将军府的那些人食用的话,倒也足够了。

若是只吃种类不多的蔬菜的话,春夏秋三季应该都能依靠这里的出产。能够自给自足,不必到市场上买菜。

黎锦想到这一点,心中很是快活。

在这里种着的蔬菜,明明应当已经有很长时间没人侍弄了,但有趣的是,长势却依然很好,该成熟的,都已经成熟了。

黎锦走进菜园。

触目所见,一眼便看到了许多鲜艳绯红的果实。

那些果实,都被架子支撑着挂在上面。

果实有大有小,但多生得约有拳头一般大小,形似小红灯笼,饱满鼓胀,娇美艳丽,诱人非常。

这是西洋传来的罕物。

它的西洋名叫“特曼特”,大名“西红柿”,学名“番茄”,俗名“洋柿子”,别名“狼桃”。

这东西传入大夏,也才二三十年。大夏之人,大多还不识得它。

富人不肯吃,穷人没见过。

因为它生得艳丽,又没几个人吃过,竟然有不少说它有毒的传闻,四处在以讹传讹。

有说它伤肾,伤肝的;有说吃了它会失明,生恶疮的;又有说吃了它会精神错乱、疯疯癫癫的……其实编造这些谣言的人,一百个里恐怕是至少有九十九个碰都没碰过一次,甚至家里连种都没种过的。

这都是三人成虎、穿井得人的鬼话,黎锦根本不相信。

黎锦七八岁的时候,不知是谁曾送到将军府几十个西红柿,她分到了五个。

第一天刚开始吃的时候,她觉得味道又酸又怪,勉强吃了下去。

不料第二天却变了味道,又软又甜,颜色也从青色转成了淡淡的橙红色。

待到第三天时,果实的颜色变得更红了,吃起来也更加柔软清甜,几乎没什么酸味了。

黎锦当时年纪小,不太懂事,她以为这东西越放越会美味,就没急着吃,只等着味道变好。

没想到,再放两天的结果是,那西红柿居然烂得都快拿不起来了。它的汁水沿着腐烂的部位往外流,外皮发黑,还生了些青霉,怎么看都不能吃了,只好丢掉。

当时的黎锦,心疼得都快碎裂了。

更伤心的是,又过了两三年,她才偶然听说,如果把西红柿的种子取出保存,再埋下去就可以用来种新的西红柿了。

当时先吃下去的三个西红柿,自然是连种子一起吃了,没法后悔。

但腐烂的那两个西红柿,本来可以将种子取出,随便种在什么地方,留个念想的。

--------------------

第27章

====================

但黎锦当时却由于对此完全不懂的关系,直接连果实带种子一并丢掉了。

又过了许久,她才终于知道了,像西红柿这种东西,种植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当时黎锦便后知后觉地心疼极了,觉得自己实在损失惨重,难以弥补。

更让黎锦耿耿于怀的是,之后辗转许多年,她再未见过此物。

因此,黎锦过去便留在心中的遗憾执念,更加不能放下、忘却。

现在想想,或许是因为豆蔻年华时的黎锦终日不愿出门,之后又去了苦寒之地镇守边关,才会见不到西红柿的关系。实际上,西红柿远没有黎锦想象中那么稀奇吧。

若不是今天又见到了,黎锦大概会一直认为,西红柿在大夏已经绝迹了。除非她今后出海去别的国家,以后便再也见不到这种果实了。

幸好这种认知,只是黎锦搞错了的误解而已。她对此颇感欣慰。

黎锦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用指尖触摸了挂在藤蔓上的一颗西红柿。

这颗西红柿摸起来的手感,介于“柔软”与“有一定硬度”之间,像是刚刚成熟的桃子的触感。 ', '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