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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这样,不管在哪里,一闭眼就能睡着,一旦睡着了,天塌下来都吵不醒他。
晏予川坐在地上,脑袋搭在床边,歪着头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明饶的轮廓其实是深邃挂的,只是那双圆润黑亮的眼珠子,连带着天生含笑、弯弯翘翘的眼尾,让他整体的气质柔和了许多,就像是一个早上散步会跟所有路过的猫猫狗狗打招呼的邻家男孩。
可是当他闭上眼,利落优越的脸部线条便会给人以生人勿近、不可亵玩的孤傲之感。
这种矛盾而统一的反差感,一而贯之地体现在明饶的方方面面:会耍古怪的小脾气,却也给你无微不至的体贴;亲一下就会脸红,却也对你忘情地求欢。
就像一个装满不同口味的蜜糖的罐子,每一颗都给你愉快的惊喜和同等的甜蜜。
拥有他的人,就像是永久地坐上名为幸福的摩天轮。
可是林之浩说得没错。
明饶他太好了,就连做金主也能做得不落窠臼,从不强迫他做不愿意的事,小心照顾着他不堪一击的自尊,给了这段关系一个健康甚至是甜蜜的假象。
可是掰开了揉碎了看,那些美好的甜蜜的部分全都隶属于明饶,而他贡献给这段关系的,只有拖后腿的丑恶和下贱——被稀释,被掩盖,但不会消失。
这不就跟“我和首富平均收入一个亿”一个道理?
改变不了他是个穷光蛋的事实。
晏予川想,那就不应该这样。
第40章
林振兴到达铂港时,第一件事就是脱掉土里土气的加厚防寒服,在口岸的精品免税店里买了一件水貂毛领山羊皮皮衣。
晏予川前脚刚给他结完账,后脚他就挺着胸脯跑到码头边上去,沖着路过的海鸥炫耀他油光晶亮的新行头。
铂港的海风如利刃般刺骨,纵使是他的脸糙如靴皮,也经不住一刀刀的划拉,痛得他眼角挤得满是褶子,可心里却是无比快活的。
距离他上次来铂港已经过去了十二年,那时他在平城码头卸货,偶尔也会跟着船去铂港。后来码头实现全自动作业,就连当个船员也得考这个证那个证,他混不下去,就灰溜溜离开了码头。
在他记忆里那时铂港已然相当繁华,现在一望去,又是截然不同的新景象,这些全新的机械,他已经叫不出名字了。
酒友聊天时常感叹,现在彻底跟不上时代了。虽然以前也没跟上过,但炒股好歹有个方向,抽烟的炒烟草,喝酒的炒酒业,啥都不爱干的就炒房,就算是摸瞎,也知道摸的是什麽。
现在呢?元宇宙、虚拟现实……每个字都认识,组合起来就不知道是干嘛的了,想投资都不敢下手。
这时就有人宽慰:想开点吧,发财这种事就是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的。看看人家老林,什麽都不懂,光是坐家里都有馅饼往他头上砸,小时候捡一小孩儿,人家自主创业了,做的是什麽?前沿科技!这财运来了是挡都挡不住。
林振兴总是严肃纠正,创业是三个孩子一起做的,主要出力的还是他家浩浩。
不过他心里也跟明镜似的,他确实是天上掉馅饼,捡着宝了。当初决定供晏予川读书,是他这辈子做过最明智的事情。
听说他们那个创业项目现在还是重点项目,要是日后真能成功,他们就要做大老板了,那林振兴就是大老板的爸爸了,窝囊了这麽一辈子,总算能扬眉吐气了。
不过他等不及什麽“日后”了,现在就想狠狠扬眉吐气一回,于是来铂港之前,他就跟酒友夸下海口,说这回是孩子们创业成功,特意把他请去铂港享福的,酒友们欣羡不已,让他一定记得多拍点照片,让他们开开眼,感受感受铂港的有钱人生活。
没想到,他这一趟却是出师不利,穿上皮衣的喜悦还没退潮,便突闻噩耗:邮轮去不了了。
林振兴粗声大吼:“怎麽去不了了?”
林之渺被他吓得身子一缩,扶了扶眼镜,怯生生地道:“没约上。现在是跨年旺季,一个月前就订满了。”
林振兴叉着腰:“那你之前怎麽不说?”
“之前还可以抢二轮票的,得靠抽签。我就想再试试呗,注册了五个号,结果都……都没抽到。”
林振兴怀疑他这个女儿生来就是给他添堵的,“那别人抽到了就你抽不到,你怎麽就那麽没用?”
林之渺低头嘀咕:“我就是脸黑啊有什麽办法……”
“你说什麽?!”
林振兴听不懂年轻人的黑话,顿时更生气了。林之渺不敢多作解释,强笑着转移话题:“爸,要不我们这次先去其他地方玩吧,邮轮下次再坐。现在是冬天,本来也不是很适合坐邮轮,等天气暖和些了再坐不是更好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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