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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

首先,这张脸,他真的很喜欢。

顾慎言是他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男朋友。

从三岁开始,他就开始收到来自爱慕者的表白礼物,被他迷倒的男人女人不计其数。

但他比起爱别人,更爱自己。

他从小就认为,自己相当完美。

他觉得他自己最漂亮、最聪明、最勤奋、最勇敢、最仗义,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宝贝。

成年之后,他剔除了小宝贝这三个字,然后在最字后面又添加了无数标签。

最招人喜欢……

最準确地背完一本单词书……

最快从一个非科班的新人成为一个顶流明星……

最才华横溢……

所以他根本就不想和那些各方面都被他远远甩开一大截的追求者谈恋爱。如果非得谈,他要谈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最好是有面镜子,他这辈子只能爱上镜子里的自己。

直到他在那晚遇上顾慎言。

他觉得纯属是因为他喝酒误事、然后被趁火打劫。

但他的身体很快熟悉了这个人。

然后他就分手了。分手之后,林疏按照顾慎言的条件,又找过好几个。

当然,他找不到这麽帅的。顾慎言长得太极品,属于千万里挑一的尖货。他就在长相上放松标準,不求一模一样,只要能有七分形似,他就过关。

但那些人他一个都不满意。

不是太过贴心、就是不够冷淡,全都没办法在他面前坚持冷脸,怎麽说呢,有点对他太上赶着了。

但就算人家没有上赶着对他好,他也不满意。

有几次下戏回到酒店,人家什麽也没做,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他都没由来地心烦。而越像顾慎言的人,越让他心烦。

往往在一起还没两三天,手都没拉两下,他就忍不了了。

最后只能好声好气地花钱把人家送走。

以至于GAY圈一度盛传林疏重金求男朋友。应聘成功得到大美人,应聘失败得到二十万。

……

也是因为这个,媒体写他一月换八个,还夜御四男。

直到今天又重新看见了顾慎言,林疏才不得不承认,有的人就是很独特。

而他独特的男朋友还在打视频电话。

他觉得顾慎言应该是个挺难缠的老板,喜怒不形于色,言简意赅,在这十分钟里就是嗯嗯嗯嗯嗯,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什麽。

顾慎言似乎是听见了他的内心吐槽,竟然对着电脑屏幕,诡异地笑了一下。

“好,到时请你。”

“再见。”

林疏把喝空了的红酒杯放在写字台上,“开完了?”

顾慎言把视线放在他身上,眉头舒展开,带着淡淡的笑意:“嗯。”

江见日说的那些事都很有道理,也很重要。

但在此之前。

他站起来,合上摆在顾慎言面前的笔记本电脑,走到顾慎言面前,做了那件他从今天见面起、就一直想干的事情。

三下五除二地扒掉了这身紧紧包裹住身体的Tom Ford。

第八章

在扒顾慎言衣服这件事上,林疏是绝对的熟练工种。

只见他手疾眼快、干脆利落、庖丁解牛般,三两下把顾慎言扒了个干净。

让暧昧气氛都来不及出现。

顾慎言懵懵地看着自己身上只剩下一件被撕烂了扣子的衬衫,向来淡漠的表情里,流露出一丝震惊与委屈。

“为什麽?”

林疏把那身Tom Ford扔在地上,一脚踢到了角落里。

“看见你穿高定,会让我觉得自己很失败。”

当年他软磨硬泡、用尽手段,也没有让顾慎言穿上自己代言的高奢情侣装。

现在把大几十万穿在身上,不嫌浪费了吗?

顾慎言的唇角微微下耷,眼神里泻出一丝失望,像条分明没做错任何事情,却还是被主人踢了一脚的可怜小狗。

“我以为你喜欢。”

“我不讨厌。”

林疏勾唇一笑。

他不讨厌顾慎言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他更不讨厌顾慎言是为了他而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

他在顾慎言面前的桌沿坐下来。

翘起一条腿,穿着皮鞋的左脚有一搭没一搭地蹭在顾慎言没穿西裤的腿肚上。

他压低声音。

“但我更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顾慎言眼神一暗,握住了他撑在写字台上的手腕。

“林疏……”

男人干燥而凉爽的指腹抚摸过他柔软的手腕内侧,林疏忍不住战栗了一下。就好像那只熟悉的手指,也已经缓缓摸上了他的脊背与后腰。

“开始之前,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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