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1 / 1)
('
因为以天然癡呆那个脑子,喜欢人的时候不可能弄这些弯弯绕绕的。
唯一的可能就是弄这些的另有其人,而天然癡呆确实深受困扰。
于是他以此为痛点出击,忽悠裴南一对我说他是零以后就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确实没有发生了,因为高岭之花那段时间深受打击。
只不过他也没料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裴南一和我在护肤心得上聊的火热。
确实,换我我也想不到。
然后他又暗示高岭之花裴南一不是零,这个憨批根本不知道零和一是什麽意思。
于是就有了后来高岭之花一个月的温水煮青蛙。
我挑了挑眉。
“可是这和你是不是一有什麽关系?”
我发小眼神飘忽,支支吾吾,好半晌心一横说道:“因为其实当初你问我我是一是零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这是什麽意思,只是喜欢你而已,我又不好意思告诉你我不知道,就以为你说什麽我跟着说就好……”
好家伙,这就是你让我单身这麽多年的理由?
还说别人憨批,我发小,不仅憨,还怂。
我冷着脸就要关门,他一把堵住,一米九的大个子竟显得有些可怜兮兮的,“陆陆,我错了,给我一个机会吧……”
“可以,那就诚心诚意的来追我吧,然后我视情况考虑答不答应。”
“好!”我发小眼睛贼亮,答应得飞快。
“现在,我、要、关、门。”我继续冷冰冰地说。
“好吧……”他垂头丧气地放开手,像一只灰心丧气的大型犬。
我关上门,实在装不下去,噗呲一下笑出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太快乐了,之前羡慕了那麽久高岭之花的追妻,不是,追夫模式终于也轮到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过生气还是有一点的啦。哼~!
(十六)
大家好,写在最后,没想写啥,就想告诉大家。
我有一啦!!!
要过一辈子的那种。
死对头也要谈恋爱(一)
(一)
我是谁?
我在哪儿?
我要干什麽?
狗血的故事也有狗血的开端,一场车祸过后,林知书劫后余生留下了小命,可是他失忆了。
苏醒后,许多人依次来医院看过他,有家人朋友同学,父母留得最久,也还好他俩在,不然就凭一个失忆的他还真不知道怎麽应对。
而现在,病房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房间里连个电视机都没有,另一张病床上也没睡人,白茫茫一片无颜色,唯一的动静就是吊瓶里滴下来的药液,再加上又失忆了,给了他漫无边际神游地契机,伴随着灵魂三问,林知书渐渐开始质疑自己存在的合理性。
但还没等他想出个什麽所以然来,病房门又被人打开了。
走进来的是一个气质阳光的大美人,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长裤,身材挺拔修长,隐约可见的肌肉线条流畅紧致,鬓若刀裁,眉如墨画,利落的剑眉之下漂亮的金棕色眼眸熠熠生辉,一见到他便笑成了弯弯的月亮。
扑通——扑通——扑通——
一下、两下、三下。
莽撞的小兔倏地闯进了他的心里。
惨了呀,你坠入爱河啦!
仿佛有一个人在林知书耳边大声说着。
林知书呆呆地看着大美人,过于激动的心绪弄得他胸腔都痛起来,只得吶吶地低声重複着:“完了,我好像……”好像一见钟情了。
(二)
“怎麽,傻了?”大美人挑了挑眉,不紧不慢地坐到了病床旁边的椅子上。
林知书的视线随着他移动,咽了咽口水,“不好意思,我……失忆了,请问你是?”
大美人像是听到了什麽天大的笑话一般,控制不住地想要笑出声,不过他自制力很强,因为瞬息间便收敛了表情,转而幽怨地开口道:“哎,死鬼,你连我都忘了啊。”
“……我?抱歉。”林知书原本因为气血不足显得过分苍白的脸慢慢带上了浅粉色的红晕,他咬了咬唇,带着一丝不易察觉地期待,小声开口问道:“所以可以请问,我们是……什麽关系吗?”
大美人又站起来,随手拿了桌子上的苹果顺手开始修皮,修长白皙如玉一般的手指穿过鲜红的果皮,这一抹红与白融入空茫的雪色世界里,平添了几分生气,显得很是赏心悦目。
他的削功很好,皮又薄又长,半晌才仿佛听到了林知书的问话,慢悠悠地开口回道:“不死不休的关系。”
林知书明显被怠慢也没生气,或许是因为他把自己弄得这麽狼狈大美人很生气呢?毕竟能来病房看他,说明他和大美人关系应该不一般,至少不是泛泛之交。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