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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衣服去。”

丁含元伸手一摸,发现周竞竟然已经替他準备好了一身新衣服,尺码正合身。

丁含元顿时身心愉悦,心里美滋滋的。

正当周竞在打领带时,冷不丁被人从后面抱了个满怀。丁含元跳到他背上,从后面将他抱了个满怀,暖呼呼的热气喷洒在脖颈间,像一只正在撒娇的小猫。

“竞哥!”

周竞脸红了,埋头整理领带,佯装镇定道。

“嗯,什麽事?”

“没事儿,就是想叫叫你。”

“……下来,去吃饭。”

“嘿嘿!竞哥——”

“……别闹,快下来!”

“竞哥竞哥,竞哥!”

周竞被紧紧地搂着,偷偷地笑了起来,眉眼间尽是愉悦与幸福。这种热情的拥抱,终于让他第一次在这个陌生的大都市中,找到了一点家的感觉。

早点

周竞没叫司机,他亲自开着车,在丁含元的指挥下,来到一条位于故宫边儿上胡同里,车不好开进去,两人便换成步行继续向里面走去。

之前就说过,丁家三位男士都是吃货,尽管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却也对街头美食情有独钟。丁含光和丁含元童年最大的乐趣,便是牵着父亲的手,一起穿梭在交织的胡同里,寻访那些隐藏在市井街头里的隐秘的北京味道。这种味道带着质朴的烟火气,融合了人情味,是历史的传承,更是独属于这个城市的特别记忆。

丁含元年纪不大,却也算是半个老饕,北京的那些美食,不管是昂贵的还是平价的,只要是好吃的,他都品尝过,也知道哪家的美食最正宗,端出去不会丢四九城的脸。

“喏,就这儿了,可别嫌地儿小。”

这是一家不起眼的苍蝇馆子,铺面非常小,一些桌椅板凳被支在外面。来吃饭的都是住在附近的老街坊,大家随意地聊着家长里短,哪里的菜新鲜,晚上去哪遛弯。

人、声、景,共同构成了一副真实、热闹且质朴的市井画卷。

丁含元占了一张桌子,沖周竞招手,示意对方过来坐。他本有些担心周竞会嫌弃这种路边摊,没想到对方很随意地便坐下了,表情轻松,似乎很享受这种氛围。

丁含元沖老板喊道:“劳驾!这桌上一碗豆汁儿,两个焦圈儿,还有一碗面茶!”

“哎,得嘞!”

周竞疑惑道:“我们一起吃?”

丁含元说道:“你不习惯跟别人共用一个碗?老板!再来俩空碗!”

“得嘞!”

“不是。”周竞忙解释道:“不够吃,我的饭量很大。”

丁含元哦了一声,继续喊道:“老板!再来一碗炒肝儿,俩香肉包子!俩鹹麻酱烧饼芝麻多点儿!两根油条要现出锅的,辣鹹菜丝儿也多来点儿!”

老板嘭的一声把一碗豆汁搁在桌子上,挑着眉毛,说道。

“嘿!劳驾您一气儿喊完成麽?我听着都着急。”

丁含元嘿嘿一笑,拱手沖着老板做了个揖,又对周竞说道。

“先吃这些成麽?避免浪费,不够再要。”

“够了。你的家教很好。”

“那是。”丁含元自豪地一挺胸脯,笑道:“打小儿家里就管得严,教育我们不许作贱粮食,能吃多少拿多少,吃不完的留着下顿接着吃,严禁浪费。”

这是真话。薛家是有军功的,经历过中国最艰苦的岁月。丁含元的姥爷是个很威严,很守规矩的军人,以身作则的同时,也一直如此要求后辈。丁母随她爸,也如此教育小孩。

周竞笑道:“看得出来。你平日里的言谈举止,都是家教很好的样子。”

丁含元把冒着酸臭气的豆汁往空碗里分了一半,将其中一碗递给周竞,说道。

“你家里也不差啊,要不然怎麽能教育出你这麽有出息的儿子。”

周竞坐正身体,自豪地笑了起来,谦虚道。

“我父母文化水平一般,但很会做人。”

“他们怎麽不来北京?”

“年纪大了,不愿意背井离乡,而且北京的夏天比我的老家热,他们受不了……等冬天吧,我就把他们接过来,一起在北京过年。”

“你的房子什麽时候能装好?”

“快了,等你从香港回来就好了。我没忘,到时候请你去做客。”

说话间,面茶也被端上来了。周竞端起来尝了一口,觉得又甜又腻,有些喝不习惯,便随手放下了。丁含元自然而然地端过来,一手托着碗底,一边转圈一边吸溜着喝,他微微弓身,双脚微分,閑散的姿态非常老北京,说道。

“等我进组,咱可有一阵见不着面儿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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