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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先生!”淩鹿快乐地应了声,开始一连串地说着这间公寓的种种好处。
当淩鹿说到他正要煮茶时,一直没有打断他的厉行洲突然出声了:“淩鹿。”
淩鹿:“嗯嗯?”
厉行洲:“有件事……”
淩鹿:“嗯嗯?什麽事呀?”
为什麽先生听上去似乎很犹豫?
是很重大的事吗?
厉行洲:“其实……”
淩鹿:“唔?”
厉行洲:“其实我最近不喝茶了。”
“那些红茶是留着做甜点用的。”
淩鹿:“诶?原来红茶还可以做甜点!什麽甜点呀?”
厉行洲:“……红茶……布丁。对,红茶布丁。”
在和厉行洲约好了先吃牛奶布丁再吃红茶布丁之后,淩鹿摘下围裙离开了厨房,心满意足地回到了卧室。
像在大地之城那样,他把厉行洲送给自己的玩具小鹿摆到了枕头边。
想了想,他又把小水壶塞给自己的小陀螺也摆在了边上。
都是珍贵的礼物,不能厚此薄彼。
收拾停当之后,他倒在枕头上,摸了摸凉冰冰的小角,再次确认:自己摸的话,除了稍微有点发麻以外,什麽感觉都没有。
不会觉得暖和,也不会舒服到发软。
还是得先生来摸才行啊。
如此想着,淩鹿抓过那只玩具小鹿抱在怀里,捏了捏它的小角,打个哈欠睡着了。
熟睡之后对周遭发生了什麽一无所知的淩鹿,当然不会知道,他自己那对深红色的犄角,在夜里泛起了一点点的亮光。
伴着这亮光的,是一缕一缕细若游丝的黑雾,从犄角散发出去,裹住了枕边那只“小陀螺”。
*
次日清晨。
从厉行洲放在楼下餐桌的巧克力来看,这人应该是回来过,然后一大早就又走了。
对于厉行洲早出晚归这件事,淩鹿并不奇怪。
他比较奇怪的是,自己今天格外的饿。
以往的早餐只要吃一颗巧克力就够了,今天他一口气嚼了十颗牛奶巧克力,这才有了“吃饱了”的感觉。
怎麽会这麽饿呢?
自己也没有做什麽很消耗体力的事啊……
莫非是换了个环境,胃口变好了?
淩鹿一边胡乱猜测着,一边研究着城里的公交线路,最后背上双肩包出门了。
和地处温带、已经迎来初雪的大地之城不同,琉璃之城常年温暖湿润,并没有明显的冬天。
走在街上的人自然都不会穿厚重的冬装,只穿轻薄方便的春装或者秋装。
再加上此地的纺织业发达,又吸纳了以前边境地区的织染传统,当地人的衣服大多都是缤纷的颜色,上面绣着或清新或繁複的花纹。
淩鹿坐在公交车上时,对着眼前一个个如同将花瓣树叶做成衣服裹在身上的乘客,只觉得又新奇又好看,两只眼睛都要不够用了。
最有趣的是,他们的鞋——
无论穿的是华丽的长裙还是活泼的短裙,无论男女老幼,他们的脚上全都是一双人字拖。
昨天在直升机上的是时候,厉行洲便提前告诉过淩鹿这个有趣的小细节。
据说,由于琉璃之城最早发展起来的是渔业,当地居民里有一半以上都是渔民,为了下水方便,人人都不穿鞋,或者只穿拖鞋。
走在这个城市里,如果有人穿了一双不露脚趾的鞋,那居民们立刻就会知道:这人是从其他城市来的啊。
这大概也算是“看脚识人”了。
果不其然。
穿着周正的立领小衬衫、系着蝴蝶结式小领结的淩鹿,原本穿衣风格就和其他人大相径庭;再加上他脚上那双棕色系带皮鞋,简直就像是把“外来人士”这几个字贴在了背包上。
不过,这座城市的可爱之处就在于,虽然大家都知道淩鹿是其他城市来的,却没有人露出半点嫌弃或者排挤的意思,反而都会沖淩鹿笑一笑,表示友好。
坐在淩鹿身边的一位老太太,穿着颇具当地特色的暗紫色裹身长裙,头发在脑后梳成整整齐齐的一个髻,还插着一根木制发簪,看上去又精神又优雅。
淩鹿刚一上车,这老太太便注意到了淩鹿的身份,微笑着同淩鹿攀谈起来。
听说淩鹿是大地之城的机械师,过来是要找这里的机械师,老太太先是一脸惊讶说没想到淩鹿看着这麽年轻居然是机械师,接着就说起了这位琉璃之城的机械师。
老太太这一说,冷不丁小半个车厢的人都凑了过来,七嘴八舌地发表起意见。
其实在大地之城的时候,淩鹿听谢老爷子的意思,这位谭剑谭老师,脾气十分古怪,十分不好沟通——要不然,也不会逼着淩鹿立时三刻就要来见他,否则就不给写推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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