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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前总看到有人说“爱是放手”“爱一个人就不要去打扰她”“爱一个人就是要成全她”。她当时觉得,全都是狗屁,明明就是不够喜欢,明明就是为了粉饰懦弱的说辞。你如果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怎麽可能放得下?怎麽忘得掉?就不能再努力争取一下吗?再努努力,再坚持一下啊。

叶榆昔掉出一滴眼泪。

是啊,不能再努努力吗?

可她现在才明白,很多事情不是努力就可以的,原来她才是自己最看不起的那种懦弱的人。

放不下,忘不掉,得不到 ,没尽头。

世界上真有这麽艰难无解的事。

她从没想过,跟一个人只认识了一天,不,是八个小时,而已。怎麽就忘不掉了,怎麽就无法释怀了。哪儿来那麽多感情需要宣洩,哪儿来那麽多想说又说不完的话,哪儿来那麽多的日思夜想念念不忘,竟然耗时半年还不能放下,听着就很荒谬可笑。

这场戒断反应,有点过于久了。

也该结束了。

戒断戒断,过程是戒,结果是断。

耳机里播放着下一首歌,她听到那句歌词:遇见浑然天成的交集错过多可惜。

错过,是这世上最遗憾最可惜的事。

两个人相爱却没有在一起,叫错过,她这种,只能叫过错。

忽然,包里的手机铃声作响。

是孟源的语音电话。

叶榆昔接起:“喂?”

“喂?你怎麽一个人出去了?怎麽不喊我陪你一起?”孟源有些担心她的状况。

“我只是想一个人走走。”叶榆昔语气十分平静,毫无波澜。

可越是平静,孟源心里就越发怵:“你……一个人真的没事吗?”

“我能有什麽事啊,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叶榆昔忍不住想笑。

“你别想太多了,如果需要我的话你就告诉我,我可以立刻赶过去陪你。”孟源对她总是这麽坚定。

“好,我会的。”叶榆昔倍感慰藉地笑笑,转头望着窗外的风景,眼中有了光亮,她突发奇想,喃喃说道:“我想写下来。”

“什麽?”孟源不明所以。

“没什麽。”叶榆昔不再赘述。

又怕孟源放心不下她,补充道:“你放心吧,我没事的。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孟源相信她,要忘了这种话以前都是她劝叶榆昔的,而这次,是从她自己嘴里说出来的。

挂断电话之后,叶榆昔想,她该多读书,该去考级,该去提升学历,只有使自己充盈强大起来,才不会这麽庸人自扰,以后才能吸引自己喜欢的人,才能在喜欢的人面前有底气。

她知道,曾经那个会因为一时沖动而不计后果去表白的女孩,成长了。

她想写下来,把这段故事写下来,她害怕有一天她会记不清。

如果她忘了,就没有人会记得了。

这世上比死亡更可怕的是被人遗忘。

她想,等她老了,躺在树荫下的摇椅上,晒着太阳,回想起来应该很有趣。如果她有孙子孙女的话,她也讲给他们听,瞧瞧他们奶奶外婆年轻时做过的糊涂事。

她知道,人的一辈子那麽长,她以后还会爱上别人,或许是男人,或许是女人。但在此时此刻,她二十二岁的这一年,如此自由美好的年纪,她第一次,真真切切地喜欢过一个女孩。这在她的人生轨迹里,谁也抹不去。

最后,那句始终无法再次说出口的喜欢,终究还是被埋在了飘落的枯叶里,刻进了封存的日记本里,藏进了记忆深处的漩涡里。

叶榆昔的目光落在窗外很久,她发觉自己这半年来从没有好好看过外面的世界。

这个世界从未停止转动,无论怎样,它永远都熙熙攘攘,人来人往。

耳机里回蕩的旋律正在接近尾声。

她忽然收回视线,在日记本上,在她和钟忆的照片旁,一笔一划写下:

这世界有那麽个人

活在我飞扬的青春

在泪水里浸湿过的长吻

常让我想啊想出神

——莫文蔚《这世界那麽多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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