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杀人不偿命(2 / 2)
“臣也附议!”
简峨眼看不少大臣皆不赞同此提案,上前一步,铿锵说道:
“既然众位大人将自我防卫致人死亡与斗殴同罪,那我请问,一个妇人,前夫无情将她和孩子抛弃,并且还写了断亲书……”
简峨把姚氏的经历说了出来,最后问道,“此案中,我请问各位大臣,最该死的人是谁?”
众位大臣面面相觑一番,随后回答,“自然是那前夫最该死,连自己的孩子都能割下耳朵,只为钱财,要挟前妻,人神共愤,
可这不代表帮助妇人杀害前夫的男人,以及那妇人无罪,他们毕竟杀了人,又潜藏逃匿,杀人偿命,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他们必须付上代价!”
简峨脊背挺直,继续发问,“那前夫伤害两条幼小的生命,又想对帮助妇人的男人行凶,他就不用受到惩罚了吗?”
众位大臣回答,“他若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自然有判处他的刑罚,他这种行为便是故意伤害孩童以及故意杀人,他的罪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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