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吾往矣!(2 / 2)
东路大多都是民户,经过二百余年的发展,就如大明其他州府一般,田地几乎都已集中在那些士绅大户名下。
而他们又藉由各种理由和借口,甚至贿赂地方官吏,少丈量田地,更将许多上田划为荒地,总之,他们使尽浑身解数来偷逃田赋,隐瞒名下田地借以少交田赋。
这就使得广大民户因为失去了田地,沦为士绅大户名下的佃农,完全依附在士绅名下。
而那些还有田地之民,则要负担起他们偷逃、隐瞒的田赋税收,进而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因交不起田赋卖田卖地,甚至是卖儿卖女,直至最后卖身为奴。
至于广泛流传的明朝“士绅不纳粮”之说法,则完全不存在,只是一些人的谣传和历史误读而已!
在大明朝真正不纳粮的,只有皇帝、皇后名下的“皇庄”,以及历代御封的各位亲王名下“王田”,才无须向朝廷缴纳田赋正税,除此之外的一切人等,都不得蠲除矣。
明代的“士绅优免政策”始见于洪武朝,据《太祖实录》载“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
由此可见,优免的只是官员之家的徭役,而“有田土者输租税外”这句话,更表面即使是朝廷官员,也要缴纳朝廷的田土正税,而后才免去其余全部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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