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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快十一点了,哥你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干嘛去啊?”庄昭炀挤眉弄眼,“约会啊?这个点儿去约会,动机不纯啊你。”
庄雁鸣上下打量了庄昭炀一番,头发乱糟糟的,眼下挂着两团青黑,额头还冒了两颗很红的痘,他嫌弃地别开眼:“也不知道魏莱看上你什麽了,丑八怪。”
说完,他就下了楼,庄昭炀站在原地反应了两秒,等确认刚刚和他说话的确是他大哥后,追上去趴在栏杆上气急败坏地大喊:“你才是丑八怪!”
“庄昭炀!大晚上你喊什麽呢?!”
三楼传来庄镇山中气十足的吼声,庄昭炀吓得缩回了脑袋,灰溜溜地回房间去了。
庄雁鸣开车到知春苑楼下,给孟归南打了个电话:“下楼。”
“下楼?天这麽冷,还在下雪,上哪儿去啊?”
孟归南这麽说着,但庄雁鸣听见了电话里传来的一点窸窸窣窣的穿衣服的动静,他轻声笑了笑:“去约会。”
孟归南安静了几秒,语气轻快地回他:“来了来了。”
不到三分钟,庄雁鸣就从倒车镜里看见孟归南从楼栋里飞奔而出的身影,他穿着一件厚厚的羽绒服,脑袋上戴着一顶灰色的绒帽,围巾遮住了半张脸,手上还戴了一双毛线手套。
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只留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孟归南一眼就看到了他的车,快步走过来,拉开车门上了车。
坐好后,孟归南拉下围在脸上的围巾,先凑过去和庄雁鸣接了个吻。
在电话里,孟归南控诉他不来见自己,但见到面了,他又不再提这件事,拉上安全带,很高兴地问庄雁鸣:“我们去哪儿约会啊?”
庄雁鸣没说话,载着他往郊区驶去。
樾山风景区是南城人气旺盛的景点,上山的路上有一段梧桐大道,冬天景色萧索,但盛夏时分,日光在树影间摇晃,无数平行的光柱交错在繁茂的枝叶间,那是这里最美的时节。
孟归南从小到大去过许多城市,但仍然觉得南城的这道景色无出其右。
“好久没来过这里了。”孟归南扒着车窗往外看,只能看到光秃秃的枝干,“上学的时候和朋友常来,转眼已经十几年过去了。”
上山的路弯道多,庄雁鸣目视前方开车开得很小心,注意到孟归南说话的语气似乎有些怅然,尝试着安慰他:“不过是几棵树。”没什麽可看的,不要因为很久没来过而觉得遗憾,如果可以,他会带孟归南去更多的地方,去南极看冰川,去南美看动物大迁徙,或者去……
“不过是几棵树?!”
孟归南对庄雁鸣这种没话说硬要接茬的行为进行了很严肃的批判:“你要是实在没话说就好好开你的车。这是普通的树吗?它们代表了我一去不複返的青春!”
庄雁鸣不能理解孟归南对青春的怀缅。
如果真的要以“青春”两字为回忆的主题的话,庄雁鸣只能想起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手上经常拿着零食在他面前走过的孟归南。
他手里有时是一支雪糕,有时是一串糖葫芦,有时会是一袋子炸串儿。
其实很奇怪,庄雁鸣已经想不太起那时孟归南还带着稚气的脸,但对他手里色彩鲜豔的零食袋却印象深刻,这麽多年过去了,仍然记得他常吃的那款辣条有个很难听的名字—“火爆鸡筋”。
孟归南从头到尾贯穿了他人生中最为热烈璀璨的少年时期。
孟归南是他的青春的代名词。
他现在就在眼前,因此不必怀念。
“不理解。”庄雁鸣说,“也许过了三十岁我就能理解了。”
孟归南本来以为两人在一起后,庄雁鸣不会好好说话的这个毛病便能不治而愈,却没想到他还是病得厉害,一开口就气得他眼前发晕。
“狗嘴!”
庄雁鸣开始笑,甚至笑出声音来,孟归南看着他微微扬起的嘴角,突然又不生气了。
“我知道你说和你在一起会很辛苦,辛苦在哪儿了。”
庄雁鸣敛起笑意,沉默了几秒后说:“我会尽量抽时间多……”
“忍受你这张嘴实在是件很辛苦的事。”孟归南幽幽地说。
庄雁鸣那句话没有说完,但他确信孟归南知道他要说什麽。
孟归南打断了他,也没有要他继续说下去,好像是很体贴很懂事,不想给他任何压力的意思。
庄雁鸣已经感受到孟归南有多喜欢他了,他认为自己也应该要表明态度,因此在孟归南说完后,他接了一句:“我喜欢你。”
好吧,孟归南扬了扬嘴角,心想和庄雁鸣在一起也不是件太辛苦的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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