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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附近找到一个天然形成的洞穴,把它作为我的藏匿之所。这是一颗枯死的老树,根系之下被雨季水流冲击了深深的洞穴,又被新生灌木层层掩盖起来,十分隐蔽。

我不太确定那只狗见到我的蛇形会不会惊恐万状,但是我还是希望它看在我养它这么多天的份上(我得不断抓野兔和老鼠之类的喂它,因为家犬并不会野外捕猎),能继续和我和平相处。

事实证明动物果然单脑筋,它在凑过来嗅了嗅我的鳞片确认了我的气味后,一如从前的在我旁边团成一团睡着了。

我用尾巴拍了拍它的脑袋,它也半醒半睡摇了摇尾巴。

【好孩子。】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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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蜕皮期很平稳就过去了,从这以后我就留在了这里。每天我和狗一起去捕猎,在附近四处游走,晚上回到洞穴睡觉的时候,它都会依偎在我旁边,暖呼呼的像个火炉,温暖着我冰凉的体温。

我在这座山上住了很久,久到附近的蛇类都把我当成了老大——真有一种占山为王的感觉。我又经历了几次蜕皮,灵力使用也越来越熟练。

后来,那条狗已经很老了,每次我喂它,它都要老眼昏花嗅好久才能咬住我给它的肉。再后来,它连肉也咬不动了,每天都要睡很长时间,就连我拍它脑袋的时候,它都没力气抬起眼睛看我了。

有一天清晨,我被它挠醒。它竟然自己利索的站了起来,抬着头看着我,尾巴摇的呼呼直响。

我心里忽然一慌,眼泪就唰地下来了。

我朝它伸出手,它扑进我怀里,使劲舔着我的脸,它的口水和我的眼泪湿漉漉糊成一片。我揉着它暖呼呼的大脑袋,把鼻子埋进它已经枯黄的毛发里。哺乳动物的体温一点一点温暖着我的血液,然而不一会儿,就渐渐凉了下去。

我抱着它,抱了很久。但是它的确没有任何的温度来再次温暖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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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死了后我想过怎么处理它的尸体。当初救下它的时候我的确是抱着一点儿把它做蜕皮期储备粮的打算的,但是后来我居然把它留了下来,还和它一起生活了这么久。

在吃掉它的尸体和埋掉它的尸体之间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决定把它埋了。我把它留在了洞穴里,然后用雷电击毁了洞穴入口。泥土石块纷纷落下来,掩盖了它的身体,我再也嗅不到它的气息了。直到此时,我才恍惚意识到它居然连名字都没留下来。

我并没有给它取名字。这些年来我已经很少开口说话了,一来是我不懂犬语,它也不懂蛇语,二来是的确没有什么可说的,动物都更偏好肢体语言,喜欢就舔,就蹭,讨厌就咬,就挠。

简单的像是单细胞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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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狗老死之后,我才意识到外界的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久到那些普通的生命无法承受时间的流逝。

他们都会离我而去,而我仍旧孤身一人。

又在那里住了几个月,我离开了那片森林,再次开始了四处旅行。

路上我从麻瓜那里买了合适的女性衣服,再加上这些年来我的外貌越来越女性化,打扮出来居然也有了点十一二岁的女孩子那种初露的柔美姿态。我的头发颜色虽然还是那种灰色,但是已经不那么毛躁。皮肤上可怕的的烧灼疤痕在之前蜕皮时已经淡了很多,看起来虽然还是有一种病态的苍白,但是已经柔和多了。曾经那场厉火留下的痕迹已经越来越少,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我也开始接受这一切。

遇到那个人让我成长,但是离开那个人,我才不得不开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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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东走西游慢悠悠的朝着伦敦方向前进,一般来说我都在夜间赶路,避免有人看到我——但是即使如此也从来不缺想要成为我夜宵的愚蠢人类。一路上我已经咬死了两个想要把我拖到小树林的猥琐大叔,外加电晕了一个想抢劫我的小混混。在这乱七八糟的路途终于结束的时候,我真是长长舒了一口气。

抵达伦敦郊区附近的一个小镇的时候,正是将近午夜,大雪纷飞,世界一片白茫茫,看起来又干净又美好。

我独自走在大街上。尽管是夜晚,路上人很多,每个人都是喜气洋洋的表情,路边橱窗里宣传牌彩灯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芒,到处都洋溢着节日的气息。直到看到广场里的新年倒计时牌的时候,我这才意识到这是人类的元旦到了。

我站在商店的玻璃橱窗外,看着里面华丽的礼盒,冒着热气的烤肉,和各种各样的糖果。雪落满了我的肩膀,融化后打湿了我从兜帽里漏出来的发梢。

狂欢的人群从我身侧拥挤而过,每个人都大笑着,叫嚷着,彩带和旗帜在他们头顶飘扬,快活的空气充满了每个角落。他们拥挤着朝小镇中央的广场走去,聚集在倒计时牌下,激动的等待着最后那一刻。

在这种喜庆的气氛之下,我也不禁笑起来,踩着他们留下的一路彩色纸屑也走了过去。那些纸屑混合着被踩到半融化的雪水,把整个广场的地面都染成了五颜六色。身侧人群纷纷攘攘,每个人都互相大声道贺,有几个不怕冷的短裙姑娘拿着彩带跳起舞来。人们纷纷为她们欢呼,口哨声和鼓掌声像浪潮一样席卷过耳畔。

这样的狂欢持续了不到一会儿,大楼的喇叭里传来倒计时的声音,每个人都跟着大声尖叫起来。

“十——!”

我取下了兜帽,抬头看着夜空。

“九——!”

合拢双手于胸前。

“八——七——六——五——!”

耳畔的尖叫声一浪高过一浪,人群疯了一样欢呼。

“四——三——二——!”

我轻轻张开了嘴,那句轻不可闻的话语刚刚出口,几乎同时——

“一!!!”

那一瞬间尖叫和欢呼声掩盖了一切声响,我的耳膜被旁边几个女孩的尖叫震得嗡嗡直响,这片潮水般的狂欢席卷过广场,就连我自己都没听到刚刚我说了什么。

我耸了耸肩,无所谓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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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时分,人群终于散去,地上留下一地纸屑和酒瓶,空空荡荡的偌大广场上只有几个拾荒者在翻捡着垃圾桶。我意兴阑珊踢开脚边的易拉罐,在广场边上的长椅坐了下来。大屏幕上的“祝一九九二年新年快乐!”字样依旧闪烁着光,给雪地镀上了彩色的光芒。

我仰着头看着屏幕,有点出神。

有人咯吱咯吱踩着雪走向我,是几个巡逻的警察。

“孩子,你怎么还不回家?”其中一个问,“你家大人呢?你迷路了吗?”

我摇了摇头。

“你叫什么?你住哪儿?”

继续摇头。

“我们帮你回家好不好?”

我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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