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0章 南掌内附,安南攻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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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皇权压在律法之上,大家似乎都认为没有什么不妥。但黄立却知道,弊端极大,必须要改。

制约皇帝的未必是内阁,还有法律。所谓“王在法下”,哪怕不是那么彻底完全,也给皇权戴上了笼头。

“南掌派使者至云南,贡方物及银器,请求内附。”黄立放下朝鲜之事,又接着阅看奏疏,沉吟着说道:“方光琛认为可顺势接纳,派驻军队。”

元朝统一中国,在“景咙”地方设置“彻里路军民总管府”之时,“猛老”和“八百”(原兰那)已经分离出去。

随着元朝对傣族“彻里路”统治的巩固,又在毗邻的掸泰地区先后建立蒙庆宣慰司和八百宣慰司,老族的“猛老”也主动向元朝“入贡”。元朝随即在老挝建立老告军民总管府。

明朝取代元朝统治中国后,老告土官在明初的洪武年间就两次到明朝“朝贡”。其时,“麓川、缅甸、车里、老挝、八百皆内附,准为宣慰司”。“

老挝宣慰司建立之后,对明朝的入贡最勤,联系最频繁,共向明朝入贡达三十多次,是云南省管辖的土司中入贡数最多者。

万历四十年,老挝再次入贡方物,言印信毁于火,请复给。朝廷再颁老挝印,但这次之后,便中断了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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