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杀人灭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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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棺灰,千年尸水,好东西啊,大补!”奴柘啧啧有声,眨眼之间,将地上的液体和虫子吞噬了个干干净净。

我看的也是目瞪口呆。

我只知道石奴柘是一种小灌木,也是一种药草,最爱生长在岩石山上。

但凡岩石上落下一点灰土,它都能生根发芽。

因为选择的地方一般都是土壤贫瘠,所以,奴柘往往生长了几十年,也只有一尺多高。

为了留住更多的水分,也为了在岩石上“坐稳”,奴柘的根上,会生出一个比主干粗十几倍的大疙瘩,也就是所谓的球茎,这球茎就是他作为观赏植物被人喜欢的原因。

可我哪里会想到,这家伙竟然如此重口味,不单单喝尸水,还吞了痋虫。

而且,就算他的球茎有拳头那么大,可能将一个白囊人的绿液吞噬个干净,还是让我觉得出人意料。

这胃口,赶上一头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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