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现场勘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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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现场勘察

嫌疑人戴罪立功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般来说有六种方式。

第一种是阻止他人犯罪,第二种是检举他人犯罪或者提供重要破案线索,经查证后属实。

第三种是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其他罪嫌疑人,第四种是在生产科技创新中有技术革新成绩突出。

第五种是在抗灾抢险中有积极表现,最后一种是重大立功表现认定,指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是技术革新。

在所有认定戴罪立功的条款当中,阻止他人犯罪是比较常见。

比如王伟,如果能在其他人犯罪之前,交代对方将要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方式,帮助警方阻止其犯罪,就能构成阻止他人犯罪立功表现。

检举他人犯罪,多数认定在经济犯罪案件或者贪污受贿案件中。

王伟在这方面的表现极为突出,甚至以他检举的人员、金额,差不多能够认定上重大立功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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