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中山(1 / 2)

加入书签

众所周知,像这种官方举办的见面会,走的都是领导挑话头、高管定框架、骨干磨细节的流程。

事实上,在这种时间有限,且非相关企业众多的场合,也不适合聊的太深,因此在四家药企代表表示愿意与中方协商出一个积极的解决方案后,会议便有条不紊地继续往下推进下去。

于是乎,等到王一诺及工作人员按照行程安排,亲切探望了横滨的华人代表,又热情地接见了以陈家和林家为代表的东南亚在日爱国华侨之后,一转头,以杨默为代表的大华公司高管,却腾挪在三方之间,紧锣密鼓地展开了长达一个星期的沟通和谈判。

既然杨默这个大华公司的话事人都出面躬身细谈了,而且双方都是处于一种郎有情妾有意的状态,因此这一个星期谈下来,战果不可谓不丰硕,而达成的条款之繁杂,也让王一诺这个旁观者瞠目结舌,甚至戏称其为“坑人十三条”。

………………

说是“坑人十三条”,但其实达成的协议有十五条之多,只不过前两条看上去并不怎么坑人,所以没有被王一诺纳入其中罢了。

1、中日双方秉着增进了解、促进两国友谊,积极推动民间商业合作的目的,共同成立“中日经济合作及贸易往来促进会”(简称中日经促会)。

这种在官方支持下成立的半官方性质商会其实并不稀奇,目前国内同性质的商会没有十个也有八个,而且名字都大同小异;但它会长企业和副会长企业构成,却颇有些“超标”的意味,且很有些令人觉得意味深长。

除了大华公司、三共株式会社、第一制药株式会社、大冢制药、藤泽制药、津村株式会这些大家预料之中的企业之外,林家、陈家这两个看上去与制药行业八竿子打不着边的集团公司,竟然也加入了进来;

好吧,除了林家和陈家之外,横滨唐人街这边也凑了个小商会出来,然后以商会的名义加入到中日经促会中去,还捞了个副会长企业的名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