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1 / 2)
特曼是个行动派,去酒吧的念头甫一生出,便立刻付诸行动。
他从床上翻坐起来,打开衣柜,从衣柜角落里,拿出了一套,很久以前麦克医生为他准备的,听说是酒吧最流行的款式——一件拉风的皮衣和一条破洞牛仔裤。
在看到跟破烂似的牛仔裤时,特曼眼角抽了抽,想要去酒吧的决心摇摇欲坠起来。
他将裤子在身上比划了一下,破洞的位置正好在膝盖处,一只未婚雌虫穿成这样显然是非常不合适的。但特曼转念一想,没有雄虫愿意娶他,他不管穿成什么样都是无所谓的!
第一次打算去酒吧的元帅大人,就这样说服了自己,将衣服换上。
换好衣服后,特曼站在全身镜前,意外发现这套衣服看着不怎么样,穿起来效果还不错。
他目光落在自己的银色面具上,沉默地看了许久。
挂在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走着,在分钟“咔嚓”移动一格时,特曼缓慢地呼出一口浊气,做了决定。
他转过身,缓缓抬起手,按在银色面具边缘。深吸了口气,他闭了闭眼,动作利落地将银色面具摘下。
他将面具收进光脑的储物空间,径直离开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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