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古代婚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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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层也流传着以小脚为美,大脚为耻的不良风气。

元朝时期,蒙古人不仅不禁止缠足,反而被汉人影响开始缠足,缠足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的群体是不缠足的,如常年耕作的普通百姓、明朝的皇室群体、后来的清朝皇室群体、旗人。

清朝皇帝虽然禁止缠足,但是该禁令不但没有禁止,反而愈演愈烈,后来只要求旗人不得缠足。

缠足是怎么发展起来的?缠足源于部分士族阶层变态的心理控制欲、畸形而又病态的审美。

女子缠足以后走路多少会有些不便,那些变态的男人就认为,不方便走路就别走路了,更方便了这些人控制女性。

变相导致依附男人群体下的女孩缠足,进而使得这一行为被广泛流传,给女性群体造成了身体与心理上的痛苦折磨。

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因为人们的无知,导致不缠足的部分女性嫁不出去,受尽社会冷眼。综合来看,缠足应是五代十国时期留下的恶习,被后来的变态群体所发展,又被盲从、麻木无知的人们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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