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国策之变(2 / 2)
李林甫的这次军改,便是以河西边军为范本,稍加改良后,在其他地区推行。
与河西原有军制不同的是,将要招募的长征健儿,其家属不在边疆的,将其迁徙到边疆,以屯田的性质安顿。
已经在军中服役的,如果家属不在当地,则由所在州县将其迁徙到边镇。
然后中枢出钱采购春衣与冬衣,以成品或者半成品的方式,一年发放两次,作为戍卒们的军饷。
没错,这衣服不是发给士卒们穿的,而是赏给他们当钱用,补贴家庭的。
戍卒家属们的劳役,按屯田的规矩来,全部用于边疆的军需,与普通民户的租庸调区分开。
理论上说,这些人的经济负担远远小于普通民户。
不得不说,这项改革的制度,是符合时代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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