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郑旦往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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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的时候,制度上规定“同姓不婚”。《左传》中有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子姓郑氏、子姓施氏两家既是同姓,郑旦父母的婚姻自然不被旁人祝福。

这里的“野合”,则指不合礼制的男女关系。最有名的例子便是孔子,叔梁纥与颜徵在野合而生孔子,两人一老一少,不合礼教,故称野合。

周礼禁止了一堆可能不利于后代的婚姻关系,本意是为了优生优育。

但实际上,两家不通婚的时间也不知道有多少代,根本谈不上近亲,也不会有什么危害。

“但好景不长,在我两岁多的时候,阿父受征入伍,最终死在了吴国人手中,阿母在得知消息之后,忧思成疾,半年后便病逝在家。”

郑旦的手指无意识地攥住衣裙的边角,语气出现了起伏。

“阿母去世后,两家出现了断交,我被接到了郑家,妹妹则被接到了施家,且都被改了名字。等待着我们不是亲族长辈的照看养护,而是双方家族共同的冷漠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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