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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小少爷,他不会承认的。”宋洋不禁皱着眉说道。
“我知道,所以我们得从别处入手。”
谢行猛地拽开车门,在坐进驾驶座之前对着宋洋说道:“我需要萨拉·帕特里克的联系方式。”
……
宁柯的意识逐渐回笼的时候,他其实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
眼皮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全身酸软无力,活像刚刚跑了一个五公里回来。
颈侧还残留着不容忽视的刺痛感。
这种感觉通常只有他在前一天晚上吃了安眠药的时候才会有。
……天杀的秦煜,居然还用麻醉针搞偷袭。
宁柯挣扎了好久才勉强掀开眼帘。
现在他整个人都陷在了柔软的被褥里,干燥又温暖。
房间的光线十分昏暗,好像是生怕刺痛了久睡初醒的人的眼睛。
但是他还是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会儿,视线才逐渐重新变得清晰起来。
他刚试探着动了一下手指,却突然从一旁的黑暗里传来一道沉郁的男声:
“醒了?”
“你这身体是不够好的,我算的麻醉剂剂量是只打算让你睡几个小时的。”
“没想到你生生睡了半天,我的医生还给你挂了一袋葡萄糖。”
“……”
宁柯别过头,在他床头边贴着墙壁的位置摆着一把天鹅绒扶手椅。
秦煜一身深灰色的笔挺西装,正双腿。交叠着坐在上面,十指交握搁在膝头。
面上的神情分明是用来探视病人的温和神色。
……两面三刀。
宁柯反手撑着床垫坐起身,注意到自己右手手背上还贴着医用胶布,显然是刚刚拔了注射针头没有多久。
他琥珀色的瞳孔盯着秦煜的灰眼睛,静默了一会儿才接着说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闻言,秦煜却是耸了耸肩膀:“我并不想要什么。”
他倾身向前,伸出修长的手指想要碰一下这面色苍白的美人的脸,却被宁柯厌恶地偏头避开了。
不过秦煜似乎并不在意,他微微歪了下头,收回手接着说道:“我只是想看看你而已。”
“……”
要是谢行对他说这句话,可能宁柯会觉得可爱而心生怜惜,说不定小狗还会得到一个主动的亲吻。
但是这句话是秦煜说的,他就只会觉得虚伪恶心。
“滚。”宁柯淡声说道,眼神里带着明显的排斥。
秦煜却不禁轻笑了一身:“我们宁总骂人的话总是就这么几句,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活了二十多年,他听过的更难听更刻薄的话要多的多。
——肮脏的杂种,连狗都不如,和他那个母亲一样。
就宁柯这点水平,在秦煜看来一丁点攻击性都没有。
他又越发凑近了宁柯,仔细看着那双在昏暗灯光下显得格外清透漂亮的眼睛,好像是要把它们深深烙刻进心里。
半晌,他才终于轻声开口说道:“其实我也感觉我疯了,honey。”
第126章
欧美人的性格相比于华国人总是要更外放一些, 不管是对熟人还是仅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
以致于“honey”这样亲昵的称呼也不算罕见。
从前宁柯在北美读书的时候也有不少人会这么叫他,男生女生都有。
但是秦煜这么叫显然并不会让宁柯高兴,他终于还是没顶住教养的约束,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你疯不疯和我有什么关系?有病就去治病,我记得我应该和你说过西京最大的精神病院怎么走。”
宁柯并不怎么会骂人, 硬要说的话也只是有点毒舌。
所以这些话对于秦煜来说趣味性要远远多于攻击性,他听起来只会觉得有意思。
于是秦煜不觉轻笑了一声, 重新直起身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接着说起来了另一个话题:
“宁柯啊,自从两年前开始, 不论是我还是……我父亲, 都在你手底下吃了不少亏。”
“其实我现在一点都不在乎这些事, 但是我父亲不一样, 他现在对我很失望。”
秦煜端坐在那华贵的天鹅绒扶手椅上,嗓音平淡, 灰眼睛里却莫名地带着几分笑意。
好像他说的是别人身上发生的,一件无关紧要的琐事。
宁柯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眉,他心中突然觉得有几分古怪——
秦煜现在给他的感觉和从前不太一样。
就好像对任何事都有一种疏离的漠然。
这种感觉有些熟悉,就和他上辈子时一样。
秦煜似乎并不关心宁柯的回应,他接着说道:“现在北美政局不稳,再加上华国警方的监视,我想不论是他还是我,都没有太久安生日子了。”
“……”
宁柯垂下眼帘,鸦羽似的睫毛颤了颤,也敛住了那对极为迷人的桃花眼。
半晌他才接着开口说道:“所以你说这些, 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的,你过得安不安生和我也没什么关系。”
秦煜唇角不觉勾起了一个寡淡的笑:“其实很简单。”
“我想现在做一些我真正想做的事情, 宁柯。”
“比如把你留在我身边,然后……”
“讲一个我想讲了很久很久的故事。”
——
不同于华国,北美没有很完善的社会救助机制,所以贫民窟与富人区相比,简直是有着云泥之别。
那一年纽约的秋天似乎格外冷,天色暗沉,阴雨连绵,在贫民窟崎岖不平的路面上积起了不少水洼。
衣衫褴褛的男孩儿身形瘦削,但单薄的上衣下面却鼓鼓囊囊地塞着一团东西,被几乎能看见骨头轮廓的双手牢牢护着。
他踩着水坑一路狂奔,边跑边回头看,直到被不知从哪里突然窜出来的一只野猫绊倒——
整个人向前扑去,重重地摔到了坑坑洼洼的巷道上,溅起了星星点点的水花。
但是他一声都没有吭,只是挣扎着半撑起身子想要爬起来。
然而下一瞬,却骤然被一只脚踩在了后背上,又被重重地按了回去。
肋骨与冷硬的地面相撞,痛得钻心。
他没忍住闷哼了一声,但那对尚还青涩的灰眼睛里却并没有任何惊慌或者恐惧,只有几近于漠然一般的平静,就好像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与自己毫无干系。
那只脚在男孩儿瘦骨嶙峋的脊背上又碾了碾,抑制不住地透露出了一股得意。
「狗杂种,你跑得还挺快。」
「说,去白人区干什么去了,偷东西?」
身后的少年嗤笑一声,终于挪开了脚,抬手一把揪住了男孩儿的后脖领,挨近了说道:
「果然和你那个吉卜赛亲妈一样,是个天生的小偷。」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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