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气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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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觉得自己应该是眼花了,刚听了一个醉汉关于狗的鬼故事,再加上路灯的昏暗,所以看花眼了很正常。

是的,肯定就是这样。

周泽不是龙虎山的张天师,他知道自己还有些“烂好人”,他改变不了自己,否则白天早就伸出自己的指甲去掐那个小萝莉了。

至于最终结果是自己被小萝莉掐死还是自己依旧被小萝莉掐死,

就不得而知了。

既然改变不了自己,那就尽量让自己少受一些破事儿影响吧,看到的事儿,能躲就躲,能捂着眼就捂着眼。

反正那条狗已经作弄了那个男人七年,算算年头,

也到七年之痒的时候了;

如果那条狗真要害人,早就害了,至于它下面会怎么折腾,周泽无所谓。

人家女人到自己店铺里,买水赔书,钱给得很爽快,这就是一个善缘,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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