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毛子和龙国团结一心,一起猛踹鹰酱瘸腿(1 / 2)
他竭尽所能去打听李萍萍的喜好,然后自己努力去做到最好。
还别说。
他自己还有点天赋在身上的。
李萍萍喜欢文学,他就硬着头皮咬文嚼字,通宵达旦读了不少名著,然后往省里的杂志社试着投稿,没想到直接成了省里杂志社的常驻投稿人。
为了吸引心上人的注意,更是以高姿态加入学校的文学社,并直接拿下下一届的社长之位。
可以说,李萍萍的喜好便是他冲锋的号角,只要有一丝可能的机会,他就会马不停蹄奔赴前线。
终于,天不负有心人,在某次偶然的机会,他知道李萍萍因为活动分不够,会来文学社参加活动。
得知这个消息,张鹏夜不能寐,他觉得老天待他不薄,他是文学社社长,又是杂志社编辑不住夸赞的天赋新人,这条件,这不妥妥让白月光刮目相看?
活动当天,张鹏穿着特意从网上买回来的几千块西装。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马靠鞍,一身得体的深蓝色搭配黑色领带,大背头加小皮鞋,再加上本就有些小帅的面庞,他看起来还是别有一番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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