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分成模式(1 / 2)
蒋丰平见张天虞没有同意买断的要求,又提出了另一种方案。
“如果是按照分成的形式也不是不可以,那分成比例的话我们可以谈一下,你也知道,你这部电影的演员知名度,还有制作成本都影响票房的预期,整体评估下来的话,分成比例就要稍微高一点。”
“你看,我们发行方占10%如何?”
张天虞脸上依旧挂着真诚的微笑,摇了摇头。显然没有认可蒋丰平的这个条件。
在电影票房收入中,需要扣除5%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这些费用由电影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收取。
剩余的部分才是可以拿来分成的。在可分账票房中,中影数字还要抽取0-3%不等的发行代理费(如果影片在0.5亿内收取3%,票房在0.5-3亿内收取2%,票房在3-6亿收取1%,票房在6亿以上则不收费)。
剩下的部分,制片方和发行方的分成比例为47%。这包括电影的制作成本、宣传费用等。院线和影院的分成比例为53%。
也就是说,如果“271”作为发行方直接分走了10%,那张天虞就只剩下37%。如果电影的总票房是1个亿,他只分得到3700万,也就刚好够拍摄成本。
对于分成的模式,发行方的比例一般是5-10%。所以蒋丰平给出来的这个条件,没有一点诚意。
“蒋总,我是倾向于采用分成模式,但是分成的比例,我只能答应给到5%。”张天虞淡淡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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