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报仇,越早越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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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嘛,对林浩然来说并无不可,他目前手头资金仍算充裕。

尽管收购置地集团等上市企业会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但那毕竟是未来的事情。

在他用完手头剩下的近30亿港元之前,他总有办法找到新的盈利途径。

毕竟,他不可能一直依赖过去的积累。

更何况,靑洲英坭公司、港灯集团、中华煤气公司、万安集团等这些企业也在持续为他带来收益,一年起码能帮他赚取数亿港元。

因此,拿出几亿港元来投资这样一个潜力巨大的项目,对林浩然来说并不算什么。

至于控股权,他其实并不那么在意。

实际上,林浩然对管理权也并不怎么上心。

就像他目前旗下这么多企业,他都是直接将管理权交给职业经理人。

自己有没有经商管理的头脑,他知道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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