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徭役征发(2 / 2)

加入书签

【若此推断为真,那么秦朝统一天下后,实行的便是户赋和人头税的并行征收制度。】

【除了上述税赋之外,常税还包括畜员税,即家中蓄养牛、马、羊等牲畜的税收;工商税,如十倍于成本的酒税、山泽之税、以及通过专卖盐而收取的税收等等。】

【当然,这些在后世的朝代中也屡见不鲜。】

对于不少百姓而言,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细致的赋税内容讲解。

毕竟,在很多时候,他们大多是老老实实地按照官府的要求缴税,知道的最多不过是每次缴税的税额,至于说这些赋税的名目、缴纳的目的等等,都并不清楚。

——不是朝廷没有规定每一种税目,而是规定是规定,执行是执行,两者在很多时候并不能一概而论。

有时候是皇帝自己宣布征收什么额外的税收,官吏们当然不会去向百姓们一一掰扯,只要能收上税不就行了!

百姓们自己通常情况也不会像官吏们追根究底,那可是官老爷,谁敢追问?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