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劫后余生:重启东方旅行计划(2 / 2)
同时,重症患者的脂肪吸收受损,脂质超负荷可能引起免疫抑制,并损害肺和肝功能。对于静脉用脂质,供给上限建议为1g·kg-1·d-1,耐受剂量最高为1.5g·kg-1·d-1。可根据血甘油三酯水平和肝功能情况来调整脂质比例[40]。
推荐建议9:神经外科重症患者进行肠内营养时,建议碳水化合物供能比不超过60%,最佳脂肪摄入量尚不明确,建议根据血甘油三酯水平和肝功能情况调整。肠外营养时,建议葡萄糖的用量不应超过5mg·kg-1·min-1。静脉脂质(包括非营养性脂质来源)不应超过1.5g·kg-1·d-1,应避免脂质超负荷。
【三、神经外科重症患者的肠内营养治疗】
(一)肠内营养治疗的启动时机
aspen/m(2016)和《中国危重症患者营养支持治疗专家共识》均建议24~48h内启动肠内营养,且肠内营养优于肠外营养[16,41]。欧洲肠外和肠内营养学会建议颅脑外伤患者48h内启动肠内营养[42]。欧洲危重病协会[43]建议,虽然目前的多项rct研究尚不能得出是否早期肠内营养必然利大于弊的结论,但基于专家意见,对颅脑创伤、缺血性或出血性脑卒中、嵴髓损伤患者,均应早期启动肠内营养。
延迟肠内营养治疗的情况:对未控制的休克、低氧血症、严重酸中毒、活动性消化道出血、胃猪留>500ml/6h、肠道缺血、肠梗阻、腹腔间室综合征等情况应暂缓启动肠内营养。严重脑损伤进行治疗性亚低温的患者,由于代谢水平严重下降,而且胃肠道功能明显受到降温的抑制,建议给予低剂量早期肠内营养,复温后逐渐加量。
推荐建议10:对神经外科重症患者,在血流动力学稳定情况下,应早期(入监护室24~48h以内)启动肠内营养治疗。
(二)肠内营养治疗的配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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