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 各方向上的努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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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曼努埃尔为何想在15世纪搞出“宪法”,实际上并非是出于各种高大上抑或是脱离现实的原因,仅仅是他单纯觉得要跟奥斯曼作战就得将本都与陶里斯整合出一定凝聚力。表现在法律上,就是在律法上就必须有凌驾于其他具体法律条文的根本准则,还能给之后的每次立法立下标杆,确定非情况有变不得违背的基本原则。此外,先前每次编法时都整得那么严谨和大张旗鼓,他多少也有些疲惫。思来想去,他最终想到了确立类似于前世所谓宪法这样的存在。

虽然但是,可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将编篡的并非是前世那种真正意义上的近现代宪法,而是类似于古典时期与中世纪的那种根本法律准则合集。因为在他的计划内,这套“宪法”根本不会触及任何后世所谓的人身权利与限制权力。与之相反,他试图要做到的,是要进一步确定身为凯撒的君主有着仅次于圣父的权力,即世俗意义上的“无限权力”——

“朕作为凯撒的权力是无限的!”

这是曼努埃尔夜晚时独自在个人房间里自嗨时的原话,自然也是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怀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便在上次召集国内学者修订《博斯普鲁斯法典(本都)》时,乘机私下咨询了些大学者学士们对于这所谓“所有法律之上的法律”的意见。而根据他们的意见,自己的这一思考方向确实具有一定可行性与实用性。于是因此备受鼓舞的曼努埃尔便如前所述,在他的本次编法结束后,给予几名跟他有着一样想法的忠心学者新的任命,跟他们一起组成了一个对外保密的新编法团体。

时至今日,曼努埃尔依旧在为自己的“所有法律之上的法律”拉着麾下的学者与法学家们做着大量准备。到了现在的五月份,他们已经把大量关于领地治理原则相关的给确立完毕了。

而除了所谓宪法之外,他还在思考另一领域的可能性:那便是博斯普鲁斯是否需要设立元老院。

众所周知,博斯普鲁斯现在算是个中型国家,而其中的宗教文化上的分歧也逐渐影响到了曼努埃尔所下达的各项决策。其中单就规模较大的群体中,就有着希腊人、哥特人、鞑靼人、亚美尼亚人、突厥人和拉丁人,正教徒、慕斯林、亚美尼亚使徒教会信徒、公教徒和犹太教徒,本都与陶里斯,这些由宗教、文化和地域所带来的排列组合,在他这有着后世“千里眼”之人看来,显得无比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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