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股东(2 / 2)
特别是第一部电影不需要他投资,只发行,看成绩确定后面的合作条件,直接让他动心了。
三天以后,双方进行了第二次会谈,这一次确定谈判框架,古斯塔明确表示了可以接纳雷朋的投资,按照百分之十股份八百万的标准。
狮门影业除了枫叶国院线以及两家电影器材公司,没有有价值的版权库,资产很容易评估。
按照财务审计,他们的净资产超过七千万,似乎溢价不高。
但是按照银行抵押标准,资产最多五六千万。
八千万的报价稍微有些虚高,却也算合理。
第三次会谈只间隔了一天,主要讨论相应的细节问题,比如第一部电锯惊魂的拍摄合作,后续的版权,投资权的确定。
剧本到电影,涉及到了投资,后续电影版权原则上给雷朋留下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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