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一个孩子的出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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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的一方有权利自行婚配。且就算没有结婚证,事实婚姻也被认可。宋琼瑶觉得三丰两口子好像因为丧子而有些精神不正常,她把公婆的行为当做电视剧来看,有时候会在罗初耳边笑出声:“太搞笑了。你说,我死了,他们去抢尸体吗?他们能活到我死那一天吗?”

宋琼瑶和罗初都没有想到,李春仙不愿意拿出户口本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他们都猜不到,老两口做了多惊世骇俗的事情。

这一切,其实早有迹象,只是大家都没发觉。揭开这个真相的人,居然是长健。

长健常常以罗初的第一监护人自居。有时候他居然命令式地要求嫂子宋琼瑶向他汇报侄女儿罗初的情况。他认为嫂子只是个照看侄女的外人,而他四舍五入就是罗初的爹。

长健半辈子待在农村,连侄女儿在哪里读书他都不晓得。但他总觉得罗初的优秀,有一半原因是继承了他的血脉。

过年时,大家不免齐聚在罗家大院。长健逮到了机会,故意地要明一明自己当家人的地位。教育罗初,当然是最合适不过的——她没爹没妈,理应接受当家人的教导。

于是长健连个铺垫都没有,直言不讳地教育罗初:“听说,你妈要再嫁。你是我们罗家的人,应该站在我们这边才是。只要你腰杆子要挺起来,切实地说不同意,你妈就不敢再嫁。”

三叔话里话外,好像姓罗是一件多了不起的事情。罗初搓一搓自己冻得发痒的手指,只觉得好笑:“我一个小孩子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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