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地厌国初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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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大大小小的狗或漫步田间小道,或聚集在村口。

有人的地方有狗,没人的地方还有狗。

还好顾新辞和吴道已都不怕狗,不然得被这些狗吓死。

根据顾新辞观察,这些狗,以颜色来划分地位。

其中,以纯色为尊,白色最贵,其次是金色。

杂色最低下,颜色越杂,地位越低。

哪怕是半人高的大狗,若是杂毛,面对纯色小狗的狂吠,也不敢反驳,只能摇尾乞怜。

杂毛狗见了纯色狗,都是夹紧尾巴,低头赶紧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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