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法庭对决,305万与代理权的归属(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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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锋站起身,开始陈述原告的证据。他打开一份文件,递给法官,同时在法庭上大声说道:“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王宽敏在困难时期,私自使用广顺的手续,与燕京稻香村签订了代理合同,并通过广顺的名义获取了专柜销售的利润。”

法官翻阅了文件,目光扫向被告:“被告对此有何回应?”

王宽敏的律师连忙起身反驳:“这些文件并不能证明王宽敏有非法所得。事实上,他在合作期间一直以私人名义经营燕京稻香食品专柜,实际经营过程中并没有广顺食品的参与。”

李志锋冷笑了一声,随即将另一份证据呈上:“法官,这里有明确的账目记录,显示王宽敏利用广顺手续经营专柜的三年期间,累计获得了305万元的销售利润,而这笔钱从未进入广顺的账户。广顺公司甚至在这期间没有收到一分钱的分红。”

法庭内一片寂静,法官仔细审阅证据,神情凝重。随着李志锋的证据一一呈上,王宽敏的律师逐渐陷入被动。每一份证据都像一记重锤,狠狠打在他们的辩词上。

王潇桐的心跳加速,他能感觉到胜利的曙光正在临近。

被告的反击与困境

然而,王宽敏显然不愿轻易屈服。见局势不利,他的律师猛然站起,声音陡然提高:“法官,我们要提出异议。即便这些证据属实,广顺也从未明确要求返还这笔资金,这本质上是一场双方合作中产生的纠纷,而非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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