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新家法出台(1 / 2)
“一、凡白家子孙人等,有勾结异族,卖国求荣,为虎作伥,危害国家民族者,一律开革族籍,死后不得归葬白家祖坟。”
“二、凡白家子孙人等,有勾结外人,危害家族财产与核心利益者,一律开革族籍,死后不得归葬白家祖坟。”
“三、凡白家子孙人等,有抽鸦片烟者,一律开革族籍,死后不得归葬白家祖坟。”
“四、凡白家子孙人等,忤逆长辈不孝,所行有危害族人者,一律开革族籍,不得归葬白家祖坟。”
“五、凡白家子孙人等,有无故流连花柳之地,屡教不改者,一律开革族籍,不得归葬白家祖坟。”
“六、凡白家子孙人等,务必严守国法,如有仗势欺人,危害乡里,干犯国法者,俱交法办;有暗中施以援手者,违者逐出白家,不得回归。”
“七、凡白家子孙人等,不得参与赌场、青楼、烟铺、贩卖人口等行当,并放印子钱以谋利者,违者开革族籍,不得归葬白家祖坟。”
“八、凡白家子孙人等,不可打白家旗号经营,成立族内理事会,一应家族生意由理事会具体经营,以60为限,超龄者自动退会。族内子弟非入理事会者,不得参与具体经营。”
以上为白家八条铁律,不得违背。
以下为日常具体规则,依据具体情况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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