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百四十章:合法屯田(2 / 2)
其实刚才邦媛就醒悟了,这位清官并不是在刁难自己,反而是委婉的给自己提了一个醒。
赵宋皇帝为了集中皇权,在财货上颇为大方,已经多次说过。但这些财货还好说,关键是土地问题非常严峻。而且你还不好动,贸然破坏规则,将会承受巨大的反噬,即使有皇帝哥哥站台,也未必能落到好。
但邦媛的办法非常聪明。我要查你高利贷逼死人命。掠夺田产,我要查,你为了少交税而把田地挂在别人名头上,我更要查。这些都是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那我没收田地又有什么错?
在没有绝对强权的情况下,名不正则言不顺。而且只要不集体打击。各家财主心怀鬼胎,也很难联合起来。这就给了她逐个击破的机会。虽然肯定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阻力就会小很多。
至少如石保吉等人,虽然有些担心,但毕竟家里的田地不在澶州,也不会当出头鸟。再如吕端吕余庆家里在澶州虽然有些农庄,但都属于皇家所赐,没有这些违法手段。他们也犯不着自己污了名声。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兵部尚书李至问的了,“贵主,除了屯田之外,军马问题也是大宋的症结所在。您应该知道,我大宋的养马之地,都在异族手里。平原养马总是有很多不便。群牧司这些年,一日不如一日,您想必也知道。说起来您之所以受伤,也有他们失职的缘故。近来,兵部已经有人建议。用抵赋税的方式将马养在民间庄户人家。对此您怎么看?”
我怎么看,我十分的不看好。邦媛吐槽,我可算是知道王安石变法哪来这么些主意了,除了他本人天赋异禀之外,估计也是博文强记,把历代宋朝先辈们的改革策略都想了一个遍。选取其中认为可行的,总结出来一套变法措施。但很不幸,前辈们纸上谈兵的成分太大。这不就是所谓“保马法”的雏形吗?
所以邦媛也不客气,道:“此法断不可行,人心偏私,一般的民户要养一匹马,何其艰难。若是抵税过高,恐怕有损于户部收益,若是抵税过低,又怕官府强行摊派。更重要的是,很多人不通畜牧,养马毕竟和养鸡鸭不同,万一他们把马养死了。难免这户人家就要获罪。而我大宋又平白损失了军马,岂不是两害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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