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251章:儒法之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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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礼与法是两回事,从唐朝时期就开始争论不休,最后乃是柳宗元提议将这儒法并行。

但这样的案件还真是大宋朝头一遭。眼看两位尚书要为一个小官吵起来,赵滋自然得拉偏架,道:“皇子满月,朕按前朝例子大赦天下,乃是为了皇儿积福。怕他像他哥哥一样早夭。但若是有犯人因此偷奸耍滑,免去罪责以后再出来害人,那就不是积福了,而是造孽。昔年长孙皇后就是因此劝谏唐太宗不许大赦天下的。这一次的事情,还是朕做的不够好,想的不够周全。”

所谓万方有罪,罪在朕躬一人。赵滋固然有很多毛病,但是作为皇帝,他的担当感还是让臣子非常满意的。

因为是在昭文馆面对几个大臣,而不是大朝会,张齐贤就越过吕端率先发言道:“官家圣明,但也不要对自己太过严苛了。我朝皇室并不茂盛,有了皇嗣,大赦天下,本也是中书门下一起同意的。怎么可以说是您一人的过错,要有错也是我等参与决策的人一同分担。皇室之事本来就是国事,但是这问题是大赦之令已经颁下,而种世衡私自处罚也确实也是真,这件事情要说不大,可却关系着我朝《刑统》和皇家尊严,所以,臣还请官家慎重考虑。”

既然你话都这个说到这个份儿上了,赵滋就没有理由不问道:“那张天官以为,应当如何处置种世衡呢?还有那个犯罪的小吏。”

他这还真不是故意越权。实际上,北宋实行的是群像制度。除了更好的参与国事。也是为了让大家相互制约。张齐贤虽然有些观点和邦媛并不一致,导致赵滋对他也有点意见,但毕竟是个治国良才,在吏部任上兢兢业业,也算是提拔了不少人。而且大多数政绩都不错。所以在吕蒙正之前,他就已经兼任了副宰相,位在吕端和曹彬之下。

既然是宰执天下了,那么这些问题自然就可以和他讨论,皇帝发问了,他也得提出自己的见解。

张齐贤对此倒是不害怕,想了一会儿,答道:“种家子此行为,若往严重里说,是违背了圣旨的。那就算不死,也该是流放之行,但是他的本意和行动都是好的,如此太过严苛。臣的建议是,不妨以毒攻毒,先定他个流放之罪,然后再由官家指出他的功绩和此事的不合理之处,特旨赦免于他,或者令他戴罪立功。”

这主意其实不错,既可以保全了朝廷的颜面,同时也对种世衡不算太严苛。

至于那个小官吏,张齐贤都懒得说。毕士安则道:“此人犯法在先,本就可恶,现在又借着皇嗣的事情想要逃避惩罚,更是玷污了皇室尊严。种世衡打过之后,朝廷还该按律惩罚才对。”顿了一顿又补充道:“臣就乃西北之人,最是知道这种地方民风彪悍,若不树立典型,怕是要出乱子的。”

原来毕士安是代州云中人,今年也快六十了,他也是历经五代乱世。直到太祖乾德四年进士及第,才进了大理寺为官,勤于政务,治学严谨,知人善任,大力推荐寇準,在任上又量时制法,依次施行,因此,能说出这番话来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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