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页(1 / 1)

加入书签

('

林霁谈恋爱的时候才十八岁,也是小孩子。

郑知夏碰了碰自己刺痛的指尖,很快地眨了下眼。

十三岁的时候到底在哭什么?他其实到现在也弄不太清楚。

或许只是单纯地在为十三这个数字难过吧。

作者有话说:

但又有谁会管朋友喝不喝酒呢

第4章 男友

郑知夏和林霁在路灯昏暗的花园中道别,他送林霁回来,刚好也回家中休息一晚,他拖着林霁的行李箱,抬头对上那双含着醉意的眼睛。

林霁不让他喝酒,自己举杯的姿势倒是老练,被一桌人轮流敬酒,出门的时候脚步都有些踉跄,郑知夏小心翼翼地扶着他,眼睛却看向林霁微垂的眉眼和过分红艳的唇,舌根有些燥。

“要不,我帮你把东西送进去。”

他说得好心而关切,林霁半倚在他肩上,隔了几秒才微微摇头。

“只有几步路,”他的语气听起来尚且清醒,“知夏,我家就在你家隔壁。”

只隔了一道米色的墙,夏天时郁郁葱葱的爬山虎肆意生长,郑知夏小时候总爱翻墙去见他。

“这条路晚上不太好走,”郑知夏小心翼翼地扶着他迈腿,“还是我送你吧。”

林霁没有再拒绝,他看着自己和郑知夏交叠的影子,倏然笑了声。

“你八岁的时候,学自行车,在前面的那块砖上摔了一跤。”

“然后你把我抱起来了,”郑知夏说,“所以这条路从那时候起就不太好走了。”

林霁轻轻唔了声,是赞同的意思,渺小而遥远的淡黄月亮挂在天上,暗得很寂寥。

庭院门打开,郑知夏踢了踢脚边的碎石,转头笑着说:“我已经很多年没在这条路上摔跤了。”

幼时他总在这条路上来回行走奔跑,有时候是去找林霁,有时候是他们一起去上学,或者是林霁带着他出门玩,春夏秋冬一叠叠地过去,有回路灯坏了,他走在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能记清左手边五步远的地方有一棵树。

郑知夏熟悉这条路,多过比他多待了很多年的林霁。

佣人替他们打开了门,她熟稔地和郑知夏问好,接过那个行李箱,林霁也站直了身体,转头很温和地看着他。

“你也快回去休息吧。”

郑知夏应了声,和他说再见,转过身后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般转回来,问:“那你明天是在家里休息吗?”

“明天要去公司,”林霁的酒劲似乎是过去了,“但我们可以周末再见。”

“好。”

郑知夏这次是真的没有再留下的借口了,他对林霁挥挥手,再一次说再见。

林霁也对他挥手,说:“周末见。”

郑知夏笑了下,步履轻快地出了郁郁葱葱的庭院,转弯进了自家的花园,客厅里亮着灯,宋白露脸上挂着面膜,正翘着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哟,舍得回家了?”

郑知夏规矩地站到她面前叫了声妈,说:“我今天下午去给林霁接机了,顺便一起吃的饭。”

宋白露斜眼觑他,敷着面膜嘴也够犀利:“看来我能见着我儿子,还得托人家老林儿子的福,平时天天说忙,怎么,大忙人今天终于有空了?”

郑知夏啧了声,直戳了当地道:“那你要是不再跟我提相亲的事,我能直接搬回家住。”

“嘿,”宋白露作势要用遥控器砸他,“你今年快二十二,再不谈恋爱,这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让你自己去外头接触姑娘又不肯,我介绍几个怎么了?”

郑知夏习以为常地叹气,说:“对啊,我还没到二十二呢,没必要着急。”

宋白露才不听,她在家中向来是说一不二的主,连丈夫都不敢说一句不是,又哪里轮得到儿子自作主张?

“反正你下周必须去见见人家,”她下了最后通牒,“不然,以后就别回家了,见到你我血压都高。”

郑知夏抿着唇,很固执地说:“我不去,反正不会喜欢的。”

“不见见怎么知道喜不喜欢?”宋白露说得理所当然,“你不想,那就赶紧找个女朋友带回家啊。”

来来去去就是这么一个话题,郑知夏有些烦,敛着眉低声说:“我累了,先上去休息。”

宋白露倒没有拦他,翻着白眼叹了口气。

“儿子大了,就不听妈妈的话了。”

郑知夏只当自己没听到,回到房间洗漱睡觉,躺到床上时仍然觉得自己的亲妈荒谬——二十二岁还不到,人生刚刚开了个头,何必着急结婚生子?明明比这更重要的事还有一大堆。

再说了,女朋友没有,他倒是有个男朋友。

……

裴如许坐在数学楼下的长椅等了很久,才看见郑知夏被几个漂亮姑娘簇拥着走出来,他抱着背包站起身,遥远地撞进那双总是很冷淡的眼睛里。

郑知夏爱穿黑衬衫,冷白的皮肤站在女孩中都是显眼的,鼻梁上架着金丝边眼镜,修长的手指令人联想到金贵的玉器,他正淡淡笑着和身边人说些什么,裴如许走向他们,觉得自己是走向了夏天。

“学长,”他叫得生疏而轻快,“我等了你好久。”

郑知夏看向他,笑容依然很体面,倒是旁边的女孩熟稔地跟他打招呼:“裴师弟又来找我们班长吃饭啊?”

吃饭?裴如许翘起的嘴角有些讽刺,吃别的东西还差不多。

他点点头,问女孩:“你们也一起吗?”

“不啦,我们还有事情呢。”

郑知夏跟她们挥手道别,裴如许安静地在一旁等待,等到那些漂亮女孩的背影消失在浓夏的树荫后,才问自己的男友:“你喜欢他们吗?”

他得到了一声笑作为回答,郑知夏收回目光,揉了揉他的发顶。

“人人都爱漂亮的女孩子,”他说,“你也很漂亮。”

“但我不是女孩子,”裴如许定定地看着他,“他们都说你是异性恋。”

“那是他们更清楚我,还是你更清楚我?”

裴如许不说话,他侧着头,很专注地注视着郑知夏,左侧下颌的那颗小痣却比那双眼更加引人注目,郑知夏牵着他的手,轻轻叹了口气。

“我不是,”他摸了摸那颗小痣,“我喜欢你。”

裴如许终于笑了,他将手伸进郑知夏的裤兜,指尖轻佻地勾了勾。

“我昨天晚上等了你很久,你却不接我的电话。”

郑知夏捉出他的手,薄薄的异物感却依旧贴着大腿,是他很熟悉的形状。

——一张房卡。

“回家了,有个很重要的饭局,”他面不改色,说得很流畅,“最近都会很忙,毕竟已经期末了。”

很明显的拒绝意思,裴如许勉强地笑了笑,又问:“那我能来找你一起复习吗?我能给你带便当。”

郑知夏似乎是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说:“如果时间对得上的话。”

裴如许噢了声,沉默地走路,太阳晒得他眼睛发刺,好一会后才说:“郑知夏,我是你的男朋友吧?”

“当然。”

郑知夏终于给了他一句肯定的认同,他在众目睽睽下自然而然地揽上裴如许的肩,温声安慰道:“不要胡思乱想,走吧,去吃午饭。”

裴如许坐上他的车离开学校,享受了一餐拥有唐培里侬粉红和小提琴的午餐,可惜吃到一半男友就起身告辞,留下买好的账单和一张一百的打车钱,裴如许看着他毫不留恋的背影,咬着牙重重放下餐刀。

郑知夏自认为今日的男友身份已经当得足够合格,于是转头回了学校,没去图书馆和自习室,而是转身进了球场,邓明城百无聊赖地坐在场边等他,撩着衣服下摆擦汗,郑知夏接过他丢来的球,也在一旁坐下,邓明城吸了吸鼻子,不怀好意地一笑。

“大中午的过夜生活?”

郑知夏瞥他一眼,问:“属狗的?这么点味都能闻见。” ', '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