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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您应该比我更加清楚,目前人类能够治好的疾病,在所有疾病中占比都只有65%左右。很多时候,我们医生能做的,都只是让患者不那么痛苦的离去而已,我学医的初衷,亦是如此。”

苏琦将口袋里一串粉色星星的钥匙扣拿出来,晃了晃。

“我曾经有段时间很迷茫,大一那年,我母亲病得很严重,我努力的读书,查阅资料,拜访专家,可得出的结论都是无济于事。母亲在弥留之际送了我这个钥匙扣,她告诉我,她只是去了一个没有痛苦的世界,并没有丢下我。”

“这句话很像哄小孩吧,可我愿意相信那是真的。”

说着说着,苏琦湿了眼眶。

“如果活着有这么痛苦,让他们去一个没有伤痛的世界也很好吧。”

“所以,当她说要拔掉呼吸机的时候,我,照做了。”

苏琦将钥匙扣收回手心,又给那人递过去一张纸巾。

“只要现在人还在活着,你们还有相处的时间,想做什么,都可以去做,何必哭丧着一张脸。好好道别,不留遗憾,这种结尾,也算得上是圆满的。”

接过纸巾,许林寻捏在手里,苏琦的话,让他久久不能平静。

慕念说过,他很想去B市旅游看海面潮起潮落,想去爬山看第一缕日出,还想再去吃一次以前大学食堂的饭菜。

现在慕念还在,这些自己都可以陪他去做。

“苏琦,可以帮我照看一下他吗?我很快就会回来。”

“好。”

许林寻想明白了,他现在要马上回去收拾行李,他要陪慕念过完最后一段日子,好好道别,不留遗憾。

第26章 蚊子血刺眼又廉价

时间已经将近十一点。

房间内,为不归家的人留了一盏灯。

羽辰笙蜷缩在沙发上,守着餐桌上不知道热了几遍,最终还是冷掉了的饭菜。

几个小时前格里克给他打过一通电话,许林寻今天去见的人,是慕念,其实他早该猜到的,这场赌注,他一定会输。

慕念是那人心里永远的白月光。

朝朝‘慕慕’,心心念念。

这个名字……

确实美得不像话。

可固执的人总喜欢在玻璃渣里捡糖吃,会在心里留存一丝幻想,不切实际的幻想。

厨房的水龙头有些年没换新了,生了一层又一层的铁锈,在这个空旷的家里,滴水的声音响得刺耳。

“他会回来的。”

这句话,羽辰笙已经不记得说了多少次,他在给自己编织一场梦,梦里结局美满,他想沉陷其中,再也不愿醒来。

不合身的白衬衫上,染了血渍,落在衣角处,浸染出几朵火红的罂粟,却更像是墙面上的一抹蚊子血,刺眼又廉价。

那个人是在半小时后回来的,目光冷冷的掠过自己,连一句解释,也不愿意多说。

已经收拾好的房间,又被弄得杂乱,许林寻翻箱倒柜的整理着行李。

羽辰笙站在他身后,看着这个爱了半辈子的男人,眼底斟满了湿意。

“许哥,你又要走吗?”

那人继续整理着换洗衣物,没有回应。

“许哥,格里医生说,你去见慕念了,这是不是真的?”

羽辰笙,真的很烦。

手中的衣物被扔到床上,许林寻转过身看着他,出口的话语平静,却让羽辰笙坠入深渊。

“一口一个格里喊得可真亲昵,羽辰笙,你跟他很熟吗?”

萍水相逢的两个人,一个为了对方大打出手,一个为了对方质问自己,许林寻觉得他俩之间要是没点东西,那就真是见鬼。

“我问心无愧,也不想做无谓的辩解,我现在,只想知道你去见慕念,是不是真的。”

羽辰笙话里的意思明了,只要那个人说不是真的,他都会信,会低头,也会认错。

卑微的爱意,换不来欢喜。

许林寻已经不想再跟他耗下去了,他要赶在慕念醒来前回医院,现在慕念的情况很危险,虽然有苏琦,可他还是不放心,他害怕,害怕慕念死在自己手里。

“随便你怎么想,我现在有急事,过几天就会回来。”

“就非要在今天走吗!”羽辰笙将他手里的行李箱推翻在地上,双眼通红。“你明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被自己养的一直顺从心意的狗咬上一口,很膈应,许林寻高举起的手掌停在空中,又被理智强行压了下去。

羽辰笙这张脸,他下不去手。

所有积压在心里的怒火,都成了一声声斥责。

“慕念快死了!你知道吗!他快死了!羽辰笙,你清醒一点不行吗?他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现在只想照顾他离开,他不仅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病人,我要负责,你明不明白?”

慕念,慕念,又是慕念

羽辰笙那双干涸的眼里,再也流不出一滴泪。

“所以许林寻,在你眼中,那我到底算什么?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

许林寻没有回话,只是拿起地上的行李箱,目光转向他时,眼里是望不见底的冰冷,仿佛这三年的情分,于他而言,自始至终都只是不值一提的东西。

羽辰笙不死心,他摇曳着那人双臂,从始至终,他都只想要一个答复而已,哪怕是假的也好。

“你说话啊!”

“你说话…你告诉我,哪怕,骗骗我也好.….”

十指嵌入掌心,层层手茧被指甲刺穿,那疼痛得入骨,羽辰笙还是扯着笑,带有试探性的道了一声:“许林寻,你明明知道的.…我这人耳根软,很好哄的。”

许林寻只觉得现在的羽辰笙很不听话,很麻烦,像个烫手的山芋。

“够了,逢场作戏而已,体面点对你我都好。”

最后一丝念想也被亲手粉碎

这三年,整整三年,原来在许林寻口中,都可以用一句轻描淡写的逢场作戏概括。

儿时过家家式的娶他是逢场作戏,现在明媒正娶的婚姻也是逢场作戏。

许林寻你果然知道如何才让我万劫不复。

在许林寻推开他的那一刻,羽辰笙最后问了一次,那个自己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

“许林寻,你可曾有过一分对我的喜欢…….”

房间内停留了几分寂静,墙面老式挂钟传来十二点的播报音。

——那人说——

“从未。”

房门被用力合上,羽辰笙刚满二十七岁生日这天,他等了半辈子的人最终还是归了家。

不过,是没有羽辰笙的家。

夜里下了小雨,云里藏了月亮。

许林寻开着那辆去见慕念的车后,是一个叫羽辰笙的傻子不知疲倦的追逐。

跌倒,爬起,继续追逐。

一次,两次,数十次。

直至满身淤泥,毫无力气,他也没能追上一心想离开的人。

绵密的细雨撒满了街道,路人匪夷所思的目光聚在一人身上,嘴里碎碎念叨着听不太清的话,有鄙夷,有同情,也有嘲讽。

羽辰笙没有理会,他只是呆望着车辆远行,直至完全消散在茫茫的雨雾里,再也找不到。

嘴边是苦涩的笑意。

“他真的,不要我了……”

第27章 羽辰笙,你值得被爱

细雨骤停,地面涣散起寒冷的雾气。

羽辰笙从未觉得,原来回家的路途,有这么遥远。

满身泥泞的人,双脚像是被灌满了银铅,沉重得迈不开步伐。

那束自己追寻了数十载的光,如今,再也留不住了。

藏在乌云后的半月,也在雨后露出一角,羽辰笙驻足呆望了良久。

“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吧……”

喃喃自语后,又湿了眼眶。

他喜欢的人,

去见他喜欢的人了。

结局一定会很美好吧。

也就意味着,他也该走了,又或者说,他其实早该走的,非要硬生生在许林寻面前,碍眼三年之久。

手腕上,那根儿时相赠的青草绳虽被有心照料着,却早就泛了黄,干枯得毫无生气,只是他舍不得丢弃罢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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