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1 / 1)

加入书签

('

唱歌,跳舞,拍戏,余念都想尝试。

明明很抗拒打开心扉,却又想在舞台上展现自己,这样看来,自己还真是个奇怪的人啊,余念想。

“喂?!你终于肯接我电话了?你个死小子…”

“妈,”盛钱宇拖着个行李箱,戴着顶鸭舌帽,行走在偌大的机场里,“我刚下飞机,你着急什么?这才多久不见我啊,就那么心心念念的。”

钱敏在那头被儿子气得直跳脚,瞬间发起一阵嘴炮攻击:“怎么说话的!我可是你妈,生你养你把你拉扯大,我让你上飞机前给我打个电话,你倒好,跟你的美女同学说了个拜拜后就把我给忘了!”

被喷了个狗血淋头的盛钱宇还是没忘观望机场内的美丽小姐:“哎哟,妈,别激动嘛,我错了我错了,我现在就快马加鞭地回家伺候您,等着我。”

盛钱宇挂掉电话,站在机场门口,叼着根棒棒糖等了大半天也没等来他家的司机。

半晌后,盛钱宇打开微信,瞧见钱敏发来的信息:“李叔没空来接你,自己打车回家。”

盛钱宇:“……”

明明就是在赌气,还故意把李叔扯进来。

他这个妈也是被他爸惯的,娇蛮任性集聚一身,都四十多岁的人了,脾气还跟小姑娘似的。

盛钱宇叹气,找了台出租车,叽里呱啦解释了一大堆才让司机明白了自己家的位置在哪里。

这位年过五十的司机大叔,就连手机导航都不会看,盛钱宇这个离家好几年的人压根不能完全说出正确的定位,两人僵持了快十分钟才开车上路,气得盛钱宇一口老血堵在胸腔里,脸色臭得不行。

没想到过了那么几年,C市的面貌就变了不少,高楼大厦围绕着市中心往外建,开发区那边也有不少新楼盘及广场,绵长的绿道把新区跟市中心给连了起来,交通便利,通信发达。

盛钱宇坐着车,经过了很多地方,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快乐或苦涩,简单或复杂,那些被封在记忆里的往事,一一在不经意间倾泻出来。

盛钱宇自认是一个做事认真完美的人,但那么多年过去了,只有一件事情,每当回忆起来就会让他懊恼后悔,甚至想回去痛揍一顿当年那个幼稚的自己。

余念,那么多年过去了,你还好吗?

盛钱宇出了神地盯着窗外,一个模糊的广告牌瞬间闪过,速度太快,盛钱宇没看清那牌上的人是谁,只感觉那人很熟悉,熟悉到让自己通过一个身影便能认出来。

那人的身影与余念重叠了。

是因为自己刚好想到余念吗?

等盛钱宇回到家,钱敏已经吩咐人把茶给沏好,摆在客厅的茶几上,边品茶边欣赏黄金八点档的狗血婆媳剧。

“天呐,要是盛钱宇那小子以后给我找个这样的儿媳妇,我非掐死他不可!”

盛钱宇刚踏进家门就听见自己亲妈那阵尖细发狠的咆哮。

他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走到玄关换了对拖鞋,趿着鞋走到古色古香的客厅:“妈,我回来了。”

客厅顶头的水晶吊灯正发出亮眼的光,宅内的布置富有浓郁的国风文化,这些桌椅橱柜,均由上级木材精雕而成,从盛钱宇记事起,屋子里的木香就没有消失过。

钱敏闻声抬头,杏眼往眼前那个大帅哥身上一瞪,本来压下去的火气瞬间蹭蹭蹭地往上冒:“你这个臭小子!!!”

这位贵妇人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跑到盛钱宇面前,掐了对方的脸蛋一把,丝毫没有在外人面前的优雅腼腆:“你爸让你明天到公司报道,知道了吗!”

“嘶…知道了知道了!”

盛钱宇痛苦地揉着脸,拿他这个老撒孩子气的妈没办法。

简单地跟钱敏叙了旧,又跟宅内的阿姨司机打完招呼后,盛钱宇才浑身疲惫地回到那个熟悉又陌生的房间。

好累啊。

盛钱宇掏出手机,拉下菜单栏,一一查看推送信息。

突然,一条推送新闻闪进他的视线里,惹得盛钱宇呼吸逐渐急促起来。

头条新闻:同性婚姻合法了!

他呆呆地盯着这几个字眼,看了一遍又一遍,反复确认,又跑到微博上去验证新闻的真实性。

半小时后,盛钱宇目瞪口呆地躺在柔软的大床上。

原来这是真的。

是上天来惩罚他了吗?

惩罚他当年的懦弱,冷漠,逃避。

余念那双充满绝望的眼睛,盛钱宇一辈子都忘不了。

一个那么干净温柔的人啊,就因为自己,一头扎进了污浊的泥潭。

第2章 冥冥注定

七年前,五中篮球场。

炎炎夏日,酷热毒辣的阳光炙烤着少年郎的皮肤,给那层白皙的肌肤抹上一片片红。

余念不熟练地用护腕蹭去额上汗珠,看着自己白花花的手臂变成红白相间的奇怪肤色,心里极其郁闷。

别家的男孩在球网底下挥动双臂,起跳投篮,一跨三步地在球场内肆意奔跑,尽情洒汗欢呼,年轻的面孔夹杂着男人的成熟与孩童的稚嫩,这正是一个人最青春的时候,花样年华未过,放眼望去,梦想,力量,无需顾虑的冲劲,都将在这个时期一并迸发。

但偏偏余念就是跟这些青春热血的词语搭不上边。

他长得比一般男孩漂亮,眼睛大而圆,眉毛细而疏,皮肤白嫩得跟剥了壳的水煮蛋一般,骨架子也比别的少年纤细,就只有身高稍微占据了点优势,起码能有个一米七八。

这样的外貌身材使他在女生中受到欢迎,却又被男生们暗中排挤。

所以,余念没有要好的朋友,没有一块吃饭上厕所的好伙伴,性格也因此变得内向且不善于表达。

为了能够融入集体,余念下定决心要练好篮球。

毕竟运动是青春期少年们最好的交流方式。

但不管余念如何努力,他就是学不会带球快跑,也很难把自己那身嫩白的皮肤给晒成黑红样儿。

晒倒是能晒红,想晒黑嘛…还真挺难的。

余念皱着细眉,站在空无一人的球场中央,盯着手里的球发呆。

怎么办?

到底要怎么做才好?

正当他发愁时,一对锐利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

目光的主人似乎对这位垂头丧气的小帅哥很有兴趣。

盛钱宇是恰好经过篮球场的。

虽然他曾经是校队队长,但在最近这段日子便已经把位置让给后生接管了,平时只在空闲时间才会碰球过把瘾。

人类总是会对陌生而又美丽的事物产生强大的好奇心,盛钱宇也难以避免这种奇怪的吸引力。

于是他提着装了饮料的塑料袋踏进篮球场,吊儿郎当地来到一脸惊慌的余念身旁:“练球啊?新手么?”

一连两个疑问句让余念瞬间不知所措起来。

他是在练球,也确实是个新手。

余念对着盛钱宇点头,给予回答。

盛钱宇若有所思地“嗯嗯”两声,一转身便把饮料袋往地下丢去,朝余念露出个比阳光还要灿烂笑容:“来吧,我教你。”

这笑容的魅力不可小觑,余念的整颗心都差点儿像被火烧似的乱撞起来。

球在盛钱宇手下就像个听话的乖宝宝,盛钱宇让它去哪,它就去哪,既不会脱手,也不会乱跑,把站在一旁的余念给羡慕得一愣一愣的,恨不得立刻就拥有这样的神技。

但盛大师语重心长地教导自己的首席弟子,不要操之过急,先从最基础的动作练起,一遍遍完善,再挑选出最贴合你身体律动的动作,把基础练好了,后面的练习也就容易多了。

余念那一根筋的性格让他打从心底地开始佩服这个高二学长,又帅又热情又聪明,怎么会有那么好的人啊。

如无头苍蝇般乱撞的余念也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甜味蛋糕了。

而且这块甜味蛋糕还教他怎么去找别的甜味蛋糕。 ', '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