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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他妈什么歪理啊?
“所以,”沈家骏颤抖着声音说,“如果您有空,再待久一点好吗?”
至少在他还未找到这裂痕之前。
第34章 求疼
严格来算的话,现在是俊逸中学所有师生结束半月假的痛苦第一周,但对于理科实验班来说,这是物理竞赛结束的第一周。
整个班级不得不进入战时紧张状态。
一是因为狗屁竞赛出成绩还挺快,二是因为竞赛一结束就他妈要开运动会。
简直是连环丢人。
“我说啊,是我跟鸽子老太婆认识得更久吧,”大课间,明扬在教室里嘟嘟囔囔,“怎么老感觉你俩有他妈小秘密?”
不等沈家骏狡辩,这哥还自顾自唱起来道:“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
“行了行了自己人,”沈家骏头痛地制止,“你跟匡宁唱去。”
匡宁一听这话登时不乐意了,围在沈家骏旁跟明扬一起唱:“晚风吹过温暖我心底我又想起你,多甜蜜多甜蜜怎能忘记……”
我操了。
沈家骏心说这俩逼不会要唱完吧,他俩还真一路唱到了“给我粉红的回忆”。奈何在场三人有俩心照不宣,明扬唱完小脸通红。
“咋了这是?”匡宁震惊地低下头,“最近内分泌失调?”
“你可真尼玛高级,”明扬咬牙切齿,“已经学会从科学角度损我了是吧。”
“没,”匡宁挠挠头,“女朋友教的。”
“什么东西?!”周围九宫格齐齐看向他,“这他妈哪里给你时间找女朋友的?!”
明扬见怪不怪,撑着头看匡宁狡辩——硬件优良就是了不起,还能跟路过的仁礼艺考生换电话号码。男生们全在鬼哭狼嚎,沈家骏头疼地凑近,小声问明扬道:“这逼择偶标准到底是什么?”
“不知道,”明扬耸了耸肩,“他说他喜欢一种怪里怪气的气质,看一眼就想认识一下。”
“……什么气质?”沈家骏翻了个白眼。
“……孤独寂寞冷?”明扬无所谓地堵住半边耳朵。
匡宁容易烦,这一点明扬再清楚不过。他平常看着嬉皮笑脸,独处久了却比谁都心慌。如果学习上被施加了太多期望,内耗的数值会直接封顶,达到不人来疯两下就发泄不了的地步。
为了熬过这三年,匡宁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你要不也学学匡宁吧?”沈家骏沉默半晌,意有所指地笑了笑。
“学什么?”明扬低垂着眉。
你说呢?
沈家骏点到为止,转过头去不再说话。明扬愣怔了一瞬,马上反应过来沈家骏指的是什么。
一个人做不到的话,可以分一半让另一个冤种来做。
这个冤种当然可以是任何人,但气氛使然,明扬从沈家骏的眼睛里看到了另一层意思。
——“我显然是个好冤种”。
“你……”
明扬戳了戳沈家骏的背,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你喜欢我?
可这么大间教室,这么多人,这么多女生。
为什么非要喜欢我?
明扬想问,问完了觉得这是在问自己。
如果交往之后发现自己对男的不行,百般矫情地坦白说“对不起你带把”,这本质上比匡宁要过分得多。
……那意思是沈家骏行?
我操?
这小子也喜欢男的?不是,现在考虑这个做什么?咱俩差点嘴上的时候你干嘛去了?
明扬心里蹦出一个又一个问题,但出于人类对于棘手事态的本能回避,他一下子没搞清自己是谁在哪准备做什么。
校草只好自顾自抠着手,强迫思绪全部放空。他抠得毫无章法,指尖的皮肤慢慢翘起来,到达某一点时,忽然传来钻心的疼痛。明扬不敢细想,低头看见食指的血迹,抬头看见前桌发红的耳朵。
哟,沈家骏还知道害羞啊?
现在的情况非常诡异,说是暗恋十分昧良心,说是明恋却压根无从说起。明扬不知道自己在恋个什么,沈家骏甚至连对方恋不恋都无所谓。
所谓青春期的冲动都跟这俩没关系,唯独理智还在血液里平稳地流动。
叶子华上完厕所回来,就看见明扬埋着头在捣鼓什么,手边有张卫生纸,纸上晕开红色的一坨——我操他妈!这不人血么!他大惊失色地拿起来看,刚要喊出声,却见明扬面无表情地摁住手指,挤出血就擦,挤出血就擦,好像一点都不痛。
“搁这儿干啥呢?”叶子华一把拍开明扬的爪子,“啥毛病啊赶紧止血啊,你家白细胞是因为吃白饭而得名的吗?!”
说不定还真是,明扬神神叨叨地想。他打开抽屉拿新的卫生纸,哪料手掠过桌子的边角,痛得脑门抽了一下才回神。血迹一路从浅黄色的桌面飞过去,明扬准备拿纸擦,视线里突然多出另一只手,牢牢抓住了自己的手腕。
“我老早就想问了,”沈家骏叹息了一口气,“怎么弄成这个样子的?”
明扬十分迷茫——他不仅迷茫于这个问题该如何回答,更迷茫于自己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说话。
“嗯……”于是他小心翼翼地实话实说道,“咬的?”
谁他妈没事把自己咬成这样?!
沈家骏仔细看了一眼,感觉太阳穴在突突突狂跳。
家人们谁懂啊,这手心还有人形简直是个奇迹。明扬咬手的时间实在太长,大拇指惨不忍睹到最下方的指节也没能幸免。由于一直处于皮肤病的炎症状态,即使无意识地撕咬和抠弄也感觉不到任何疼痛,虽没有很疼,却连手指弯曲都有些许困难。
“什么时候开始的?”沈家骏咬牙切齿地拿出纸,替明扬摁住了出血的伤口。
“你小点声!”明扬紧张地看了眼叶子华,“我也不知道啊。”
“不疼吗?”
明扬摇摇头说:“不疼,就是因为不疼才能咬成这样吧。”
一般来讲,指甲附近的皮肤稍微掀开就痛得要死,但明扬不会。明扬的手皮甚至能一路断舍离到指节交界处,只要一个晚上,留血的地方就会迅速结痂,留下小小的一个凹点。
原理就连本人都弄不清楚。
“我吧,记事起就在咬了,”明扬想挠头,手却被沈家骏狠狠制住,“不痛的,你要不松一下手?”
“我看止血了没,”沈家骏有点执拗,“没止血就继续摁着。”
“你干嘛啊?”明扬的语气开始怪异。
“我干嘛了啊?”沈家骏的语气也开始怪异。
这下好。
明扬又陷入错乱,难道刚才的暧昧全都是错觉?
单纯是我想多了?
他看了眼沈家骏,才发现眼前的男生一直盯着自己。对方的手指蹭到了血迹,见明扬看过来了,忽然觉得恼火得很——他妈的,破了点皮怎么能流这么多血?沈家骏烦躁地看着明扬,一字一句,怒气滔天地说:“我认真的,没开玩笑。”
明扬有些发愣:“什么?”
“我前天晚上对你是认真的,”沈家骏说到气头上,每断一次句就颤一下肩,压根没法儿表情管理,“为什么老是这样啊?”
明扬简直莫名其妙:“我他妈哪样啊?”
“你自己没感觉吗?”沈家骏的声音很小,小到喉咙哑着,每一个字都用了天大力气,“随时随地要碎掉一样,我压根不烦你拒绝我,这有什么,本来咱俩就没多大可能,你堂堂正正拒绝呗,说我恶心什么的我都无所谓。”
可你尽心尽力地对待每一个人,为什么交心的朋友自始至终只有匡宁一个?
你和弟弟的感情这样要好,为什么老是用羡慕的语气和眼神说起自己的家人?
我是该夸你特他妈能演呢还是该骂周围的人特他妈眼瞎?
明扬,你到底在哪里啊。
“我每次看你要碎不碎的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沈家骏头回这么情绪失控,“以前还觉得蛮特别蛮帅的,现在真能给你烦死,不疼吗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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