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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沈家破产后,周进才发觉,他终于能掌控这具身体了。
他期待改变故事走向太久,像是沙漠里的干涸地,渴望着雨露。
所以一听说沈书黎回来,就迫不及待地找了跟沈家相熟的人,去牵线搭桥,然后登门求亲。
一个碗噔地一声被搁在地上,周进回头就看见,徐立怀里揣着一个二次元男神抱枕。
周进良心提示:“这是你姐的东西,小心她看见,直接斩立决。”
徐立扭了扭身子嘚瑟两下,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长公主今晚不在。”
他坐下,给两人都倒上酒,又说:“沈书黎回来了,沈家破产了,他爸还死了,据说他现在过得特别造孽,你知道不。”
周进端起碗,浅抿了一口:“嗯。”
徐立叹了一声,开始伤春悲秋:“这人挺好的,当年还是他资助你,让你能念个高中,这年头好人也没个好报。”
周进垂下眼没说话,指腹的老茧缓缓摩挲着碗口。
徐立胳膊肘捅咕他,话题东一篓子西一棒槌的:“听说你下午去了沈家附近,没有顺道去看看人家?”
周进:“看了。”
徐立竖起大拇指:“那你跟他见面,都说了什么?”
从小到大,周进的事儿几乎从不瞒着徐立,就直言说:“求婚。”
噗的一声,徐立刚入口的酒,全喷了出来。
他张了张嘴,哑然半晌:“你小子,怎么恩将仇报。人家是白天鹅,你配得上吗。”
周进:“但他拒绝了。”
徐立拍拍胸膛,劫后余生:“吓死我了,那说明他是个正常人。你咋突然来这一出?看上他了?”
现在跟沈书黎结婚,那纯粹是个小船撞冰山的自毁行为。
就沈书黎身上背的债,都能吓死他们这种普通人家,更何况他还瘸了一条腿。
周进没接话,只一口闷完碗里的酒:“有什么办法能让他接受我吗。”
活了二十多年,周进没有任何感情经历,在这方面是很笨拙的。
第一次见面就求婚,很离谱,他也知道。
但这是因为,书里的凤凰男原主,就是那样做的,沈书黎也同意了。
为什么在现实里就行不通?
是因为书里原主的求婚时间,要再晚一点吗?
信里的内容就是他的筹码,沈书黎看了信应该会主动联系他的,怎么也没个动静?
徐立:“周同学,人家压根儿就不认识你,你对他来说就是个陌生人。”
“你得给对方时间,让他先熟悉你,了解你,逐渐拉进关系,那唐僧取经还得一步一步走呢,懂?”
这才是正常人的一套流程。
周进琢磨了会儿,突然嗖地站起身。
徐立见他反应那么大,一脸臭屁:“顿悟了吧,啧,哥咋这么厉害。”
周进看了他一眼,拍拍他的肩:“我锅里还炖着东西,忘了关火。”
徐立:“……”
周进匆匆回家,一路上却在想,看来原主的办法是行不通了。
必须改变战略,曲线救国。
徐立说的对,他应该把节奏控制得缓慢些,一点点让对方熟悉自己。
下次见面,先从朋友做起吧。
找到突破口后,郁结的情绪散去大半。
他钻进了屋里,刚准备看看锅里的汤,手机突然响了下。
是一个好友申请,验证消息写着:你好,我叫沈书黎,王叔介绍来的,是果园的主人
周进怔住,随后嘴角缓缓翘起。
好巧不巧,刚买下的那片果园,原来的是沈家的。
他飞快地通过好友验证,把灶台上的火关了,然后打了一行字发过去。
。:你好,我是果园的买主。
沈书黎秒回:嗯,王叔有没有跟你说过我的理想价格,以及果园的情况
周进:有。但我需要亲自去果园看看,这样才能放心
他想了想:您方便吗,可以的话我需要你在场,到时候带着合同,看好了双方就直接签字
对方似乎有些犹豫,备注栏上的‘正在输入中’持续了好一会儿,才发过来回信。
沈书黎:好,什么时候
周进迅速切出微信,点开天气预报的软件。
他手指在屏幕上滑动几下,心跳都剧烈了些。
明天下雨,果园是泥土地,肯定地面都耙软了,路不好走。
后天天气比较好,晴朗,雨后气温也合适,差不多。
但时间呢?
早晨的话怕泥地没干,晌午又晒得慌。
周进抿起唇,最终敲定:后天下午四点,可以吗
那个时间,雨后的路面被晒干,太阳也西斜了,正正好。
果园刚巧邻近他养狗的农场,招待人也方便。就是不知道沈书黎怕不怕小狗。
第3章
约好见面那天,沈书黎忙完就去了果园。
时间还早,他点开手机,把买主拟好过来的交易合同,又仔细看了遍。
虽然还没见过面,但从这份合同就能看出,买主是个良心的实在人。
合同上给出的价格非常公道,对方丝毫没有因为他着急出手,就趁火打劫占他便宜。
检查完合同,看了眼时间,才三点半,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小时。
今天气温很舒适,雨后的天水洗过一般,蓝得不像话,风也轻柔。
入秋了,半边山的树木都开始发黄,层层林染,景色美得让人惊叹。
沈书黎记得果园旁边有个农场,还有个鱼塘,就想去看看。
但走了一段,刚靠近那边,就听见一阵猛烈的犬吠,听声音起码有好多条狗。
沈书黎犹豫着要不要离开,突然一个人叫住了他。
那是个中年男人,长相憨实,笑容像太阳一样淳朴:“嘿!年轻人,你是来看风景的?”
沈书黎善意地朝他点头:“随便走走。”
男人牵着一只黑色的大型犬,小步跑过来,特别热情:“这边景色确实好啊!周末经常有城里人来玩儿嘞!”
等人近了,沈书黎才注意到,男人断了一只手。
凝视别人的伤疤和痛苦,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
他微怔了下,飞快把目光从男人的断手上移开,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沈书黎把注意力放在狗身上。
这条狗的腿,似乎有点瘸,走路一拐一拐的。
男人瞥到他的目光,笑道:“这娃叫如风,以前是一条搜救犬,腿是在地震中,为了救人被砸伤的,可英勇嘞!”
沈书黎微微惊讶,他还是头一回在现实里看到搜救犬。
第一印象,好威风。
但这种威风,不带半点威胁性,是一种纯粹的帅气,让人看着很舒服。
沈书黎蹲下身:“您养的?”
如风见他靠近,有些激动,兴奋地摇晃着身子,尾巴都甩圆了。
男人怕如风冲撞他,把绳子拽紧:“不不,农场主人养的,我就是个看门的嘞。”
沈书黎想起刚才那阵犬吠:“这里还有其他狗?”
男人下巴一扬:“可多了!都是农场主从镇上买回来的,差不多有十几条!”
断手的残疾男人,退休的瘸腿搜救犬,买回来的狗群,每样都在这种死寂的日常中,带了些不平凡的色彩。
沈书黎突然对农场的主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不是个爱探究别人的人,但也许是因为今天风景太美,连日的压抑得到释放,心情还不错,就多问了几句:
“他为什么买这么多狗?看家的话,一两条也够了。”
男人很高兴能有个唠嗑的人,语调都上扬了几分:“还不是因为镇上很多人卖狗,那孩子见不得这些,就全买了回来。”
他一脸正气地感叹:“唉,好人啊,心善的好娃!你看像我这种残疾人,出去打工别人都不要,他却让我留下来看门,给我开工资。”
沈书黎也由衷地赞赏:“确实是好人。”
如果放在以前,他会很想认识一下这个农场主,但现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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