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页(1 / 1)

加入书签

('

这一笑魅力更甚,程灿曦赶紧看向别处。

车里一片安静,陆守南拧开车载音响,开始没话找话:“叔叔阿姨,我先把你们送到酒店,中午想去哪儿吃饭?”

这宋雅桐和程振生心里本来就在犯嘀咕,只听女儿说有机会见偶像,但没想到这位偶像不仅亲自来机场接机,竟然还给他们开车,让他们一时间弄不清情况。

“都行都行。”宋雅桐笑道,也开启话题,“你和我们程归关系不错?”

“我们是朋友。”陆守南回答。

“那挺好的,程归从小到大很少有朋友,性子孤僻些。”

陆守南挺惊奇道:“怪不得总被人欺负,在剧组第一天就被那导演盯上。”

车里稍稍冷场,这个话题接不下去,后座的人都不知道程归被欺负。

宋雅桐很快开口:“这孩子什么事儿不喜欢和我们说,想了解都没办法。”

“也没和我说。我看到的,要不还发现不了。”

陆守南依然带着和煦友好的微笑,让人觉得他不是故意的,只是不了解家庭情况,句句踩雷。

程振生示意宋雅桐不用在意,但宋雅桐似乎极力想证明什么。

“他从小就坚持要住校,我根本找不到机会。家里房间都给他留着,也从来不缺这地方。”

程归想到了那个变成储藏室的房间。

陆守南把着方向盘,神情没变:“那确实,是他不懂事。放着这么近的家不住。非去宿舍挤,想想都遭罪。”

宋雅桐被噎了一下,要说程归不懂事,她也不同意。从出生之后程归就不怎么哭闹,所有人都说这是见过最好带的宝宝。

会说话了就一直安慰她,性格开朗活泼,打了骂了也不记仇,哭都是瘪嘴一个人哭的,那时候程归是她的全部。

连重新开始谈恋爱都是程归鼓励支持的,初衷是给程归找个爸爸,也不知道怎么一步一步到了这个地步。

宋雅桐甚至不太敢看程归的眼睛,家庭幸福的时候也不敢想起程归。她一直逃避,觉得程归不该让她如此愧疚难安。

很多年没人提这些,她眼圈有些发红。程振生草草说了几句“我们家情况有点不一样”当作解释,暗示陆守南结束这一话题。

陆守南道了歉,把这一家三口送到他们预定的酒店,礼貌地邀请他们共进午餐。

程灿曦没察觉到氛围的奇怪,还挺高兴地要签名。

陆守南满口答应,说中午吃饭的时候带给她。

一路开车回去,程归看着窗外,半晌之后开口:“你为什么那么说。”

他之前和陆守南说过家里的情况,知道他并不是无意为之。

“为什么不能说?任何一个路人,说这样的话都很正常。”

“我不在意这些。”

“我在意。”

陆守南把程归送回去,下车替他拉开副驾驶的车门,俯身伸出手:“我们程归可不能再被别人欺负。”

程归垂眼,牵住手出来。

回了酒店,陆守南就把他抱在怀里,没再说什么。

中午一起去吃饭,陆守南依然是路人定位,表达一些路人该有的好奇。表面上不知者无罪,但把宋雅桐说得难受,起身去了厕所。

程灿曦迟疑地蹭过来,朝他要签名。

“守南哥,我是你最最最忠实的粉丝,等级很高的。”

陆守南也没揭穿她,给了她一沓:“上初三了还有这么多时间看手机?记得好好学习啊。”

“知道了!”程灿曦惊喜地接过来。

“你们这些小孩都三分热度,以后热度过了记得还给我,别去垫桌角。”陆守南笑道。

程灿曦立刻反驳:“我不是啊。我追了六七年呢。”

“六七年?”陆守南看着程归。

“对啊,从我小学三年级开始,就每晚躲被子里给你打榜来着。唉,可惜后来被我爸我妈发现,把我手机给没收了。”

程灿曦浑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说漏了,陆守南追问:“三年级的时候手机就被没收了吗?”

“是啊!”她看着那一张张精美的签名,兴奋得红扑扑的,现在市面上都买不到。

陆守南嘴角微微上扬。

“我觉得你比屏幕里长得还帅。”程灿曦不吝赞美,“而且真的平易近人。我以为顶多在片场排队要一张你的签名,没想到竟然能一起吃饭。”

“你哥的面子我肯定要给。”

程灿曦崇拜地看了看程归,逐渐熟悉起来,又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服务员陆续上菜,这里是南镇设宴摆酒席的顶级餐厅,全是当地特色菜。最后拎上来一小罐酒,说是这里的特色。

“当地自酿,白米,白面,白水成之,味甘,香烈。”服务员介绍道。

陆守南接过来:“我这待会儿开车,叔叔要不喝点?”

程振生给自己倒了点,然后习惯性地拎着酒看了圈,发现一桌子没其他男士,只剩下程归。

想起对话间透露出关系不亲密,程振生佯装自然道:“程归要不要来点,尝一下。”

陆守南都知道程归沾酒就醉,但程振生动作熟稔自然,再指出来实在尴尬。

程归可能也是这么想的,把酒杯伸过去,收获了半杯。

酒味道醇香,挺远都能闻到。陆守南就猜程归耐不住好奇,果然结束之后晕晕乎乎的。

他把那一家三口送回他们定的地方,最后把程归带回酒店。

“你什么时候能管住好奇心。”

陆守南笑笑,把他放在沙发上。

本来程归就长得好,经得起细细打量。而喝了点酒之后嘴唇润润的,耳朵和颊边泛起点红,而且黏糊糊的,拉着陆守南的袖子不放手。

陆守南也没有别的事,坐在沙发上,单手撑着沙发背,垂眼看着闭上眼睛的程归。

真的是非常赏心悦目。

他抬手把程归的眼镜摘下来,戴着玩了玩,感觉实在多余,放到一边去。

摸摸程归的脸颊和耳垂,温度稍高。最后,无处安放的目光停留在这张唇上。

形状完美,柔软,又近在咫尺。

仿佛唇齿间的一点白酒香逸出,勾引人尝一尝。

陆守南捻了捻手指,低声道:“程归?”

没听到回应,他抬头看看表,已经是平常的午睡时间。

料想人已经睡熟,思想更加肆无忌惮起来。他很轻很缓地低下头,只能怪距离太近了,一下子就碰上了。

确实如同想象的那样,但又比想象中的还要软和热,本来只想着稍触即分,碰上了就恋恋不舍,但他还是很快地挪开。

运用了极大的克制力。

心脏砰砰砰地狂跳,陆守南想了很多,最后看着窗外,才逐渐冷静下来,然而一低头,又看到程归睁开的眼睛。

乱撞的小鹿终于不再撞了,好像晕了。

“程归,你没睡着?”

“这次又是为什么。”程归本来第一次喝白酒挺难受,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意识是有的,但懒得睁开眼,不想遇到了这个场面。

陆守南很害怕就此失去他,着急忙慌道:“不小心碰一下。”

“我不喜欢被人骗。”程归心情本来就不好,“那不是碰。”

“真没其他意思,放心。主要是看你刚刚很可爱,看到可爱的小猫小狗也想亲一下。”

“你把我当小猫小狗吗。像喂流浪猫狗那样,随意施舍一点温暖。”

“没有,就是感觉上像。比如看到橙色的橘子想到太阳,不能说橘子是太阳吧。”

“如果这是正常的行为,那我能亲你吗?你有时候也像小狗,感觉上。”

“......”

陆守南一时沉默。程归半垂眼睛看着他,不喜欢这种感觉,他永远在被动地承受,包括在家庭中的关系也是,一直说服自己接受。

这些人永远都这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他也是有意识的,比如唇齿相接时宛如微妙电流的愉悦,还有陆守南留下的热度。 ', '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