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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戎敷衍地笑笑,忽然话锋一转,“兰迪,你说,柚子能不能成为今年的三冠王*?”

兰迪露出迟疑表情,像是在思考该怎样回答才能不偏不倚。

服务员脚步声由远及近,端着热菜上桌,打断两人。

辛戎示意,先吃再说,兰迪客随主便。

“你筷子使用得很正确……”辛戎说,“作为一个在美国长大的人。”

兰迪攥着筷子,愣怔住。隔了片刻,有些羞赧回,谢谢,还凑合。他一向磊落,尤其是在接受赞美时,今天,不知怎地,莫名忸怩起来。

辛戎又继续问:“你有中文名吗?不是姓氏,是名。”他点明重点。

“有,”兰迪抬头,认真看向辛戎,“X—U—N,XUN。”

“XUN?哪个XUN?”辛戎起了兴趣。

“我听爸爸说,中文里,是寻找的那个‘寻’。”

“好有意思。”

“是吗?为什么有意思?”

“为什么不是?”

兰迪被他这无厘头的反问,弄得答不上来。他没细想过名字由来,左兆霖替他这样取了,他便这样应承下来,伪装成左家的一份子。

辛戎又问:“知道‘寻’字怎么写吗?”

兰迪搁下筷子,将碗盏往外推开了点,在桌上开始笨拙地笔画。辛戎见状,觉得好笑。够过身子来,大胆抓住他手,展开他掌心,“呐,你写错了,应该这样写。”辛戎边说,边认真用指尖写着横竖撇捺。

兰迪皮肤痒起来,心也跟着一块痒。

他低头,微怔地盯着灯光,落在辛戎的褐色头发上,晕出一点金黄,很清素,稍微动一下,转瞬即逝。

奇妙的是,这瞬间,又成休止,替他俩隔绝人声鼎沸的外界。

辛戎终于写完,抬头对上兰迪失神的眼睛,“怎么样,会了吗?”

兰迪猛然一惊,辛戎的指尖已经离开了,只有他的掌心依然向上,像把自己剖白一样摊着。他装作若无其事抽回手,“会了。”

辛戎提起嘴角,满足一笑。

一顿饭,于辛戎而言,吃得还算融洽,可兰迪却有些心神不宁,直到结束,他都觉得被辛戎碰到的掌心,在瘙痒,在发热。这样不对劲极了。

出了餐厅,从哈德逊河上吹来的风,冻得人直打哆嗦。二月的纽约,还是绝对冬天,晚间,更是寒意浓重。

兰迪站在街边,想帮辛戎拦辆计程车。辛戎婉拒,告诉他,其实住得不远,走走就能到。

他顺势提议,送辛戎回家,正好作散步消食。辛戎住在百老汇大道,两人走到帝国大厦,沿着三十四街西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辛戎问起兰迪,是常住纽约,还是肯塔基?

兰迪回,一半一半。

“你知道该如何了解纽约吗?”辛戎拢紧领子,他穿得不太保暖,此时缩着脖子,像只畏寒的兔子。

经过这几次相处磨砺,兰迪掌握到了些调动氛围的回答技巧,“从格林威治村的酒吧开始?”

辛戎仿佛真被他逗乐了,咯咯直笑。

兰迪盯着辛戎红彤彤的鼻尖,心里一动,取下自己脖子上的围巾,围在了辛戎脖子上。

辛戎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唬得一僵。

兰迪在想,自己是否唐突,为什么对方并没有说“感谢”,反而是安静了下来。

他有些后悔,自己到底还是太冲动了。

“兰迪,兰迪……”辛戎终于开口,反复念叨他的名字。

兰迪没作声,等待辛戎把下面的话吐出来。辛戎不按常理出牌,低头抚摸起围巾,随后又抬头,看向远处的哈德逊河,闪闪发光。

“兰迪,我有一个问题,需要你回答。”

“嗯?”尽管表面风轻云淡,实际上,兰迪感觉心脏都少蹦了几下。因为,他听出了辛戎语气里的慎重。

“你认为柚子,会成为今年的三冠王吗?”

这一次,兰迪没有回避,他舔舔被风吹得干涸的嘴唇,拳头不自觉握紧,“如果是别人问我,今年到底能不能出三冠王,我可能会下意识否定。你也知道,每一匹站上赛道的马儿,就算荣耀加身,其实也是前途未卜。更何况,三冠王,这样响当当的名号,却很遗憾地空缺了几十年。谁都希望,自己押注的马,能够一鸣惊人,成为独一无二的‘三冠王’......”

这个回答,听起来很诚恳,也不令辛戎意外。

今晚,所有发生的一切,是有些意外,但也没那么意外。

辛戎看兰迪一眼,心里揣度,还是算了,饶过这家伙,让他喘口气吧。他觉得自己应该用一个笑,让他们之间的局促大大缓解。

可意外,再一次降临,他听见兰迪说:“杰温,听着,如果这是你的希望,那我会全力以赴,助你达成。”

作者有话说:

*德比大赛——这里指肯塔基德比大赛,是每年五月在美国肯塔基路易斯维尔丘吉尔园马场举行的赛马比赛,也被喻为“玫瑰之战。”是美国三冠大赛的第一关,也是最重要的赛事。

*三冠王——指赢下了德比大赛、比利时锦标赛、还有贝蒙锦标赛的冠军马儿。在世界各地,三冠王马都凤毛麟角,而且在美国三冠赛中,三岁马必须在五至六月的短短五个星期内胜出,难于上青天。这目前的一百多年间(是的,到2023年),也只有十一匹马包揽赛事。

第6章 5

5

周四,辛戎约了移民律师在街角咖啡店见面。他向律师一五一十描述了辛羚情况。律师告诉他,辛羚有案底在身,来美国的最好途径就是办理旅游签证,先来再说,后续签证,走一步看一步。来日方长。

辛戎听完,长吁一口气,看样子还有运气,天无绝人之路。律师察言观色,又送上几句宽慰,调侃道,咱中国人不是有句老话嘛,有钱能使鬼推磨,我看漂洋过海,在这美利坚的土地上,一样适用。

他挑眉笑笑,不置可否。

会面结束,辛戎付完账单,与律师道别后,往家的方向慢慢走,顺道去取订好的食材。

今晚,他有一个小型招待会,犒劳替他工作的马工们,佐伊和兰迪也会到场。

他住的百老汇街上有一家鱼铺,屋檐底下支一个冰摊,码上琳琅满目的冻鱼肉。店内有些活鲜,一般来买的,也是华人居多。

老板娘来自上海,处理起各色鱼来驾轻就熟,她见着亚洲面孔,总会忍不住攀谈两句,若对方是中国人,那更是高兴,立马转换成一口吴语侬腔。

在辛羚犯事前,辛戎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住在上海,所以,这老板娘的沪语,他能听个一知半解。

辛戎脸生得欧化,第一次去她店里,蹦出几句沪语时,她着实吃了一惊,后面一来二去,慢慢买成了熟客,她对辛戎自然关照起来,常常连买带送。更何况,赏心悦目的美男子,谁会不喜欢,她见着他来,饱了眼福,不照样受益?

辛戎订了一尾上好活鲈鱼,还有些冻鳕鱼,老板娘麻利地过称、磅好、装袋,收完钱,在围裙上抹抹手,叮嘱他,鲈鱼一定要放姜葱丝隔水蒸,这样才能保证鲜美。

他微笑着应好,接过包装袋,与老板娘闲扯了几句,离开。走出一段距离后,他忽然驻足,回头望定鱼铺,心里忖度,辛羚要是真来美国了,如果闲不住,要不然跟她开个这种店铺吧,卖点杂货什么的也行。最好在唐人街,那里跟香港氛围类似,不至于有隔阂。他帮她搞定财务、以及一切麻烦手续。接触到华人,就能说中文,不啻为融入新环境的一种绥靖方式。

一畅想到未来,他嘴角便藏不住笑意。当然,一切要以辛羚的意愿为主,他不慌张,决定一点一点,把他们母子俩错过的年岁,弥补回来。

有专人上门布置招待会,但下厨,辛戎决定亲自来。

他在厨房忙碌,楼下门卫来电,询问他今日是否有客来访。他想也没想说是。门卫说,好的好的,迅速挂了电话。他想,许是午间安保换了岗,大概拿不准,所以才再来确定一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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