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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高三学年百日誓师大会的日子。
王俊国在麦克风前清了清嗓子,说道:“从今天开始,我们大家还有一百天就要高考了。努力从来不会辜负任何一个人,用最后一百天换你们一百年的幸福人生,聪明人都知道怎么做!只有学习是改变命运最便捷的途径……”
学生穿着整齐划一的校服,站在学校的操场上,眼神坚毅地目视前方。
顾晨的个子在班级里不算矮,他站在队伍里,阳光把周围同学的身影照的金灿灿的。
少年时的期待总会被贴上热血的标签,课桌上分数尴尬的试卷,放学后一起并肩离开的人,还有无论对视多少次后依然会怦然心动的感情,都会因为带着青春的彩色,所以才会变得绚丽难忘。
“下面有请优秀学生代表在国旗下讲话。”
毫不意外的,林琛的身影出现在台上。
他穿着四中海蓝色的校服,拉链被拉到顶端。林琛的骨量比寻常的Alpha还要强壮些,宽厚的肩膀把肥大的校服穿出一种挺拔的少年气。
“大家好,我是三年(1)班的林琛,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演讲……”
顾晨站在人群中,眼神专注地望向讲台上万分耀眼的林琛。这曾是他最期待的环节,因为这是他为数不多能够正大光明看向林琛的机会。
不会突兀,不会被嘲讽,更不会被林琛发现。
可是这一次,林琛始终看向顾晨的方向。
春风吹起Omega微长的发梢,顾晨栗色的发丝折射出不一样的光芒。
“希望我们都能考上理想的大学,和理想的人一起,共同开启新的生活。”
理想的……人?
讲台下的王俊国捅了捅身边高二年级主任,问道:“你有没有觉得这段话有点儿不太对劲儿?”
高二主任还沉浸在热血的余韵中,随口答道:“没有啊,我觉得林同学说的挺好。进入大学就是要广交朋友嘛。”
“是么?难道是我想多了?”
正当他放松警惕时,王俊国又听见林琛说道:“不要辜负难得一次的青春,也不要辜负身边陪伴你的人。”
王俊国:他的感觉没错吧?这孩子的确是在悄摸的宣扬一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吧?
王俊国不死心,又问了另一旁的书记,“书记你没听出来什么不对劲?”
“嗯。”书记点了点头,“真是情意拳拳,用情至深。”
王俊国满脸问号:“?”
啥意思啊这是?
书记是个女性Omega,短发加上金丝眼镜衬得她利落干练,气质与寻常的Omega极为不同。
她拂去王俊国肩膀上不存在的灰尘,道:“王主任,有时候对于同学之间的交往,万万不能一棍子打死。懂装不懂也是一门学问。”
“书记这话的意思是……”
书记:“校长提过,林琛之所以放弃自主招生的名额……是为了把今年高考状元的荣誉留在四中。”
王俊国:“?”
书记耸肩解释道:“凭借林琛的水准,他是最有能力摘得今年省状元桂冠的人,这次若他真当上了的状元,那咱们学校的影响力将会上升好几个档次。”书记劝道:“所以,只要他们不影响成绩,不违反校纪,王主任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他们去吧。”
王俊国:“……”
——
誓师大会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按照班级的顺序在红色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也可以写上自己想说的话。
林琛讲话结束后就回到班级,他向来不会避讳什么,顺着队伍走到顾晨身边,直接插队站在顾晨的身后。
好巧不巧,他背后正是宋玺和韩宇。
宋玺见状直接一个白眼翻过去,随后他习惯性的偏头朝隔着四条队伍的孙岭看去。
这次他刚把头转过去,恰巧撞见孙岭转头的动作。两人的视线在一躲一闪中产生片刻的相触,交汇和分离的时间连一秒钟都不到。
宋玺苦涩的抿起嘴唇,淡漠的垂下眼眸,陷入莫名的感伤中,迟迟逃离不出。
就连队伍往前走都没发现。
还是韩宇察觉出异样,搂住他的脖子,轻声道:“别看了,走吧。”
宋玺被韩宇带着往前迈步子,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素来情感浅淡的眸中填满了浓烈的哀伤。
其实他骨子里始终是个悲观的人,他明知道最后是悲剧,结局是老死不相往来,可他还是会忍不住触碰孙岭的底线。
那天孙岭说的话一点错都没有,他以兄弟的身份觊觎孙岭,的确是他卑鄙无耻,是他自私下流……
可他控制不住啊……
都说年少时的爱是烈火。
所以宋玺是飞蛾,而孙岭是烈火……
——
大红色的横幅上印着各种字迹的名字,还有这些名字主人留下的话。
—保佑我过一本线!
—我要和男朋友考进同一所大学!
—ks!我喜欢你!
—毕业以后老子再也不写作业了!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
有些字迹太过明显,大概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谁写的。
顾晨找到一个空白的位置,认真地签下自己的姓名。写完后,他捏着笔迟迟没有放下。
不知何时,林琛来到顾晨的身旁,盯着Omega充楞的侧脸,执起笔,在顾晨的旁边留下自己的签名。
两个签名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一个秀气端正,一个恢宏磅礴,正如顾晨和林琛带给人的感觉一样。
顾晨嗅到了熟悉的薄荷香,林琛就站在他身后。
横幅很长,几乎横跨了整个操场。
身旁站满了留言的同学,大家吵吵嚷嚷的讨论着愿望,以为写上去就能够实现。
从背后望去,顾晨整个人被林琛罩在怀里,他听到林琛问他:“想写什么?”
“写什么都可以吗?”
“当然。”
林琛说完后,便看到顾晨拿起笔。
林琛看到顾晨在他方才签下的“林琛”上面,缓慢而坚定的写下两个字:
—喜欢
横幅上,顾晨和林琛并列分布着。而林琛的上方,是和“顾晨”一样字迹的“喜欢。”
—顾晨喜欢林琛—
顾晨写完后,他把笔帽盖上,脸上带着红晕,有些羞涩的拽着林琛的手臂,想和男人一起逃离这里。
但顾晨不仅没拽动,反而被林琛的动作拉回到横幅前。他看见林琛拿起笔,在他所写的“喜欢”上面落下一个“我”。
—我
—喜欢
—林琛
看这三行字,顾晨眼睛莫名湿润了。
他的心跳飞快,顾晨扭头看向林琛,而男人也正望着他。
他们彼此都记得,这三行字的含义……
——
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相遇,是在喧闹的教室里。
顾晨写满心事的笔记本被同学玩闹着摊开在林琛跟前。
而那一页所写的正是:
—对我而言,这世上最浪漫的三行小诗是:我 喜欢 林琛
第134章 、高考前夕
从严寒到酷暑,夏季晚风拂过,从窗外挤进一串微风,为教室里苦读的学生带来难得的清爽。
海城的风带着咸味,温润地掠过顾晨的发梢。顾晨拂去耳边摇晃的碎发,用纸巾沾干鼻尖的薄汗,便继续钻研在书山题海中。
头顶的风扇开着,固定频率的嗡嗡声夹杂着书本翻页的声音,是这个月以来最常上演的画面。
这几天马蕊都待在班里陪着同学上晚自习,教了这帮优秀的孩子这么久,临近毕业,最舍不得他们的还是她这个班主任。
马蕊:“三模考试题已经发给大家了。明天周六,学校的计划是把考试题讲一遍。接下来的一个月会安排四轮模拟考,所有的时间会按照高考的时间来,大家注意稳定心态,就目前的成绩来说我们是完全有能力考上理想大学的。”
顾晨用手托腮,不禁回想起马蕊的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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