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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半晌,林琛看向韩宇。

刚对视上的时候,韩宇就被林琛眸中的绝望震慑到了,他愣愣的看向林琛,感受到他眼中深不见底的深渊,听着他沙哑的声音,韩宇被完全拉入林琛荒芜的世界里。

林琛说:“说实话,我对他是有恨的。即便他是我血缘意义上的儿子,我也没有办法见他,看见他只会让我想起顾晨一身鲜血,苦苦哀求我放过他的画面。

林琛自顾自说着:“他比寻常人怕疼,他对痛觉的敏感度是旁人的很多倍。他惜命到可以整整两年,每天都喝着难以下咽的药。就是这样柔弱的一个人,他明知道这样可能会死,却还是拼尽最后一口气,把孩子生下来了。”

韩宇安静地听着,他能从林琛的话语中,感受到男人内心的痛苦。

林琛好像再一次置身在那天的手术室中。

他低喃着:“这辈子,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早一点把他从顾青林手里抢过来。”

韩宇:“那时候你还不认识他,当然不可能会抢过来。”

林琛摇头,道:“其实高一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喜欢我。他表现的很明显,我们一起打球的时候,我在国旗下讲话的时候,还有每次去教务处数卷子,身后总有一个小身板探头探脑地偷看我。”

林琛的眼眶有些泛红,他转身看向昏迷不醒的顾晨,他设想着,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是不是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那时候他还没有分化,他的腺体还没有损坏,如果我能早一点爱上他,早一点把他护在身边,现在他就不会躺在这里,他的腺体也不会受损。那么他时常提起的,想再生一个孩子相互做伴的要求,我也能够满足他。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韩宇离开时,他的内心远没有明面上这般平静。他们那伙人,只当林琛最初把顾晨养在身边,单纯是因为信息素的缘故。也从来没想过,林琛会如此用情至深。

——

顾晨做了一段很长很长的梦……

他梦到高一的某天,他终于鼓起勇气,用了攒下一周的饭钱去超市买了瓶饮料。

他把饮料送给正在准备退场的林琛,对男人说:“你打球好厉害,我们可以认识一下吗?”

林琛神情温柔地接过他递过来的水瓶,在众人起哄的声音中,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高一1班的林琛。”

从那以后,他总会去看林琛打球,他们渐渐熟络起来。

顾晨通过努力,终于考进学年前50名,他和林琛成为同桌。

林琛在了解到他的家庭情况后,竟然邀请他一起生活,然后他顺理成章住进了林琛的家里。

在18岁生日那天,分化成了Omega,他们顺理成章的互相告白,然后在高中毕业那天完成了标记。

梦中的世界太过美好,他们相携走过很多年,走到白发苍苍,走到自然死亡……

突然,梦醒了。

醒在他和林琛相拥长眠的那一刻。

——

顾晨醒来的时候,林琛正在为他擦着手心。

一直紧握的手指忽然颤抖一下,林琛呆滞半秒,再抬起头时,便看到顾晨满目深情的望着他。

毛巾掉落在床上,林琛缓慢地俯下身,小心翼翼地把顾晨抱进怀里。

这段时间,林琛始终麻痹自己,他会反复劝说自己。他以为Omega只是累了,所以睡的久一点,总有一天会醒过来。

时隔多日,当他们历经生死,终于在这一刻重逢时。这个拥抱,他们好像等了很久,又好像早就该如此。

林琛埋在他的颈窝里,他长长舒了口气,说道:“你终于醒了。”

“嗯,我做了一段很长很长的梦,等我讲给你听。”

林琛应道: “好。”

顾晨用眼神勾勒着林琛的面孔,当他注意到男人还未来得及修理的胡茬后,笑道:“你这么邋遢,为什么还这么帅。”

“你喜欢就好。”

林琛摸着顾晨的脸颊,好似在确认眼前这个鲜活的Omega,是否存在于梦境里。

顾晨吻着他的手心,说道:“我已经没事了。停顿一会,又问道:“孩子呢?”

孩子……

林琛垂眸,淡淡道:“孩子有王姨在照顾,不用担心。”

“王姨还好吗?有没有留下后遗症?”

顾晨这辈子都忘不掉王姨被摔到墙上的画面,他只想着那样好的一个人,老天爷必须得眷顾她。

“那天林大很快就赶过去了,他把王姨送到医院。好在王姨虽然瘦,但身体素质很好,只是一些皮外伤,躺了半个月就坐不住了。”

“嗯。”顾晨点点头,不依不饶道:“可是你依旧没说宝宝怎么样了。宝宝长的漂亮吗?你有没有和他说过话?”

林琛无言。

见他这副样子,顾晨大抵能猜出个大概,他两只手都连接着机器,所以他只能慢慢的抬起双手,捧着林琛颓废但依然帅气逼人的面庞,温声说道:

“我已经没事了,以后我们一家三口好好的,幸福快乐地过一辈子,好不好?”

“好,都听你的。”

刚醒过来的顾晨,好似每个呼吸都会有一个问题。

“林琛,宝宝叫什么名字?”

林琛游刃有余地回道:“名字在等你醒来后取。”

顾晨没有细想,说道:“那好吧……等我翻翻字典。”

“好。”

因为时候不早了,今天很遗憾没能见到宝宝。顾晨索性让林琛去书店,买了一本成语词典和新华字典。

顾晨来来回回翻弄了半个小时,最后才犹犹豫豫的写下一个名字。

“林祈安……你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顾晨窝在林琛怀里,把刚写好的纸条拿给他看。

他指着纸条上的三个字,说道:“祈安,祈福平安,安稳顺遂。”

“我们的宝宝,将来不需要他前程似锦,功成名就。我只希望他一辈子快乐幸福,平安顺遂。”

顾晨解释完,期待的看着男人,急切道:“你觉得怎么样?”

林琛吻着他璀璨夺目的眼睛,抱着他的手臂又紧了紧,然后才说道:“很好听,他一定会喜欢的。”

“我们起的,宝宝一定喜欢。”

——

三年后—

“林祈安!你又调皮,爹地说过多少次了,不准碰父亲书房桌子上的文件。等父亲回来看到了,又要罚你了。”

林祈安小朋友乖巧地坐在沙发上听训,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顾晨,听话讨喜的小模样惯会惹人心软。

但其实这小子性格皮的很,活脱脱一只混世小魔王,偏生又长了张酷似顾晨的脸,让人舍不得责怪。

不管说了多少次,小崽子总有法子折腾人,小到拆婴儿床,大到拆他父亲的书柜,什么糟心事儿都干过。

这调皮捣蛋的性格也不知道随谁。

“爹地,饿饿,饭……”

哦,就能吃这件事,他倒是遗传了顾晨十成十。

顾晨拿他没办法,只好先抱着白白胖胖的小屁孩下楼觅食。

当初,顾晨出院之后,又在家里反复修养了半年才好透。

后来林琛为了让顾晨养身体,就把工作重心挪到了南方。这里的气候温暖舒适,冬天也不似海城那般湿冷,格外适合给顾晨养身体。

晚上,林琛准时到家。

客厅里顾晨正陪着小祈安搭积木。

小祈安嘴巴甜,会撒娇,哪怕一周七天有五天挨林琛的训,也从来不怕他这位爱板着脸的父亲。

林琛走到地毯上,把坐在地上的顾晨抱起来,“天凉了,不要总坐在地上,会着凉。”

“没事,地毯很暖和。”

林琛抱着他,与他说着家常:“这几天王姨女儿高考,等到结束后我把她接过来,我知道你想她。”

“好啊。”顾晨笑弯了眼,“想王姨的糖醋鱼了。”

“我做的不好吃?”林琛挑眉问道。

“哈哈哈,好吃,好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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