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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立果于是正襟危坐,公事公办地开口解答:“此事说来话长,我妈怀着我的时候偶遇一个大师,大师说我命薄,一生有两次大难,一次在8岁,一次在25岁。”
江驰禹从江义那儿倒是没有听过详细版本,这会儿便耐着性子听了。
且说那时候的钟离秀是一点儿不信的,明明她做b超显示这次怀的是个女儿,可是万万没想到,几个月后她真的生了个儿子。
起初也犹豫过,不过看着余立果慢慢长大了。这事儿也就被忘得差不多了,直到余立果8岁那年,果真的出了一场车祸,差点儿当场嗝屁。
钟离秀才猛然清醒,想方设法找到了当年的大师,苦苦哀求大师救自己儿子一命。
于是大师给出了解决方法,那就是让他们把余立果送去乡下穷养,一年至多只见一次,且只能给基本生活费用,不可给多余钱财花销。
等余立果顺利长大,大师再帮他寻找解决25岁大劫的办法。
余天成和钟离秀把余立果送去了贵州,由他外婆养着。
可为人父母,总舍不得,一开始便也偷偷去看望,可只要去一次,余立果必然要生一次重病,几次差点儿丢命,吓得他们再不敢不听大师的话。
后来余立果外婆去世,余立果也读完了大学,余天成和钟离秀想把小儿子接回身边,又怕余立果出事,好在大师适时出现,告知了解决办法。
那就是在余立果25岁之前,寻着一位出生于11月22日,右眼皮上带痣的贵人结婚,便可平安度过劫难。
在余立果26岁之后,一切便破了,那时余立果才可以随意花余天成和钟离秀的钱,因为他的父母缘将重新得到链接。
两个条件看似简单,可真要寻找起来如同大海捞针,一家子没少花费心思。
可是没曾想,余天成和钟离秀这次来到中京,还真就碰见了。
后来的一切不言而喻。
听完故事的江驰禹忍不住想笑,于是顶了顶腮帮子,“所以,你就答应结婚了,你也信?”
“我不信。”余立果诚实地摇摇头,双手交叠在一起,认真地看向江驰禹。
“他们信,我没办法,而且我也没钱,什么都做不了,跑了他们也会把我抓回来。我妈说嫁给你,你会给我钱花,等我过了26,一切就都引刃而解,我们可以离婚,我知道你也不想结这个婚。”
“那就好办了。”江驰禹坐直了身子,收起散漫的笑容,让单汪递过来一份协议。
“既然如此,我们就敞开天窗说亮话,我同意结婚,因为这桩婚姻能带给我的利益超过我的预期。
而你呢,不管真假,总得先把26岁过了吧,咱们就好好合作,把婚结了,但是协议写好,我养你到26岁,但到时候离婚除了你爸妈买给你的两幢写字楼,我的财产你一样都分不到,有没有异议?”
余立果耸耸鼻子,低着头狠狠翻了个白眼,然后才端起果汁喝了一口,“没有。”
“行。”江驰禹爽快地先签了自己的名字,非常熟练地画大饼,“你放心,我们的婚姻只存在于表面,你不需要提供任何伴侣义务,要是相处得融洽,到时候离婚我也可以适当给予你补偿。”
“呵呵。”余立果干笑两声,接过协议来一笔一划写上自己的名字,想了想还是决定装个逼,“不用了,我知道你们家有钱,但是我们家在北方搞煤矿的。”
“你知道的,我们家是暴发户那种,也很有钱的。”
就算兜里只剩下几个钢蹦儿,但是作为一个男人,该装逼的时候如果没来得及,过后一定会悔恨终生
——余立果。
这个逼自然是没有吓到江驰禹的,他看着单汪把协议收好,心情很好地起身,“菜已经点好了,你慢慢吃吧,既然达成共识,咱们各自回去和长辈商量下,尽快把婚事给办了。”
所幸这家餐厅的菜很好吃,余立果的心情缓和了一些,他掏出手机给自己闺蜜发了条语音:“可嘉,我跟你讲,我爹妈绝对是着他的外表给骗咯,热马这个丝儿就是个老阴·逼。”
作者有话说:
嘤……
第3章 你真好看
两家长辈也是没想到,见面后半个多月,两个小的就都同意了这桩婚事,只是共同提了个要求:婚事简办。
这可愁坏了江义,生怕江驰禹是在玩什么套路,直到江驰禹把两人新领的结婚证亮了出来。
结婚证上的两个人,一人头歪一边,姿势很是别扭,不过好歹是勉强挂着笑容。
要简办的原因很简单,江驰禹是懒得麻烦,也并不想大肆公开。
而余立果是因为江驰禹答应他如果同意简办就给他两万块钱。
拜托,两万块对于江驰禹来说就是毛毛雨啊,可是却能让余立果立马眼睛冒光,于是他和自己父母解释的是自己想要简办,因为外婆去世未满三年。
最后,婚礼只请了双方少数亲戚朋友象征性地吃了个饭,就算结束了。
余天成和钟离秀满意地离开了中京,而余立果拖着自己的行李箱,拉着刚被释放出来的奥特曼,戴着个绿帽子坐了个把小时出租车才抵达江驰禹现在居住的别墅区。
结了婚,自然是要住一起的。
余立果到时,还是碰巧做饭阿姨在,不然估计连门都进不去。
而这时候的江驰禹,才刚刚起床下楼。
看见站在客厅的余立果时,他瞬间眉头紧皱得可以夹死蚊子,“什么玩意儿?”
余立果拉着牵引绳,扶了扶自己头上的绿帽子,中规中矩回答:“它叫奥特曼。”
“操。”江驰禹烦躁地抓了把头发,瞅了眼奥特曼,一只戴着大金链子穿着花衬衫涂着指甲油的边牧,“谁关心它叫什么,丢出去。”
众所周知,江驰禹讨厌一切毛茸茸的动物和没有脑子的人。
“它很聪明的。”余立果冷眼回看过去,“你不让它住这里,那我也不住这里。”
这还耍上脾气了?
江驰禹气笑了,瞅着余立果头上的绿帽子更是碍眼,“你威胁我呢余立果,你觉得吓得到我?”
余立果认真地瞅了瞅江驰禹的脸色,随后拉着奥特曼,拖着行李箱就往外走,一丝留恋都没有。
“妈的!”江驰禹无语地甩了把头发,上前挡住余立果的去路,“得得得,让你养,但是你俩住一楼,别让它踏上楼梯半步,能做到?”
“热烈的马,憨丝儿。”余立果嘀嘀咕咕地说了一句。
“你自言自语什么呢。”江驰禹没听清,“我说的你听到了没?”
余立果于是扬起灿烂的笑容,“听到啦。”
就这样,余立果和奥特曼在江驰禹的别墅住了下来。
江驰禹被自己老爸放了婚假,半个月不用上班。
奥特曼是只会看人眼色的狗,知道江驰禹不喜欢自己,平常碰见了,它就乖乖窝在余立果身旁,等江驰禹走过,才对着他的背影翻个狗狗白眼。
本来江义给江驰禹放这个婚假,是为了让新婚两口子有充分的时间颠鸾倒凤的,可惜他是大错特错。
江驰禹家里定时来做饭和打扫卫生的阿姨,都是做完自己工作就离开,他不喜欢夜晚家里还有别人在。
白天江驰禹睡大觉,晚上江驰禹出门去潇洒,空旷的大别墅里,只有余立果和奥特曼在一楼安分生活。
搬过来快一个星期了,余立果只和江驰禹一起吃过一顿午饭,就再没见过。
这天下午,夕阳甚好,余立果给奥特曼换上新衣服,给它额头上夹了个金光闪闪的蝴蝶夹子。
奥特曼高兴极了,嘴里呜呜叫着,原地转圈圈,涂着指甲油的爪子啪嗒啪嗒在地上踩个不停。
它喜欢所有亮晶晶的东西。
“要出门?”
余立果摸摸奥特曼的狗头,正要起身,听见有人说话,转过头看向楼梯。
许久未见的江驰禹穿着件暗红色丝绒质地的衬衫,领口敞开两个扣子露出锁骨,戴着条复古银色项链,许是心情不错,随意抓了个头发,露出光洁的额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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