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民商法律体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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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记录过程中,他十分感慨,把皇帝告诉他的这些条款跟他之前审理的案件进行比对,发现按照这些条款,他很多之前判的案件都是有问题的。

毕竟在宋朝,调解民商事纠纷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而是在《宋刑统》等刑律条文中有少量的规定。大量的民商事案件都是靠法官的自由裁量,用封建礼教来做裁判的。

结果,要么就是和稀泥,要么就是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想当然拍脑袋。

而赵桓所内容,基本上涵盖了绝大部分民商事纠纷,一旦有了这些规定,处理纠纷的主要原则就清楚了。

虽然赵桓的很快,只要点,而聂宇反应也很快,每个条文也只记录要点,但因为内容太多,花了半时间,到了吃饭的点还没完。

赵桓吩咐传膳,并让聂宇跟他一起吃,边吃边聊。

聂宇惊喜交加答应了。

一边吃饭,赵桓一边和他谈民商法的一些法治理念,例如契约自由,无过错责任,不告不理,一事不再理,谁主张谁举证,合同相对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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