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页(1 / 1)

加入书签

('

“噗──”靳辉低头偷笑。

雷万钧黑着脸,多少有点尴尬,可他很快说道:“我们之间打是亲骂是爱,懂么?土鳖。”

靳辉不逞口舌之快,为了不让鹿允堂生气,乖乖回到床上坐着,而雷万钧站在门口等待,结果等鹿允堂开门出来,看都不看雷万钧一眼,迅速回到床上。

雷万钧再次陷入尴尬,只见靳辉在摇头晃脑,似乎很得意。

“小鹿,我的手不方便沾水,能进来帮我一下么?”

“你不还有一只手么?右手也不能用?”

话音刚落,靳辉忍不住窃喜,鹿允堂轻踢他的鞋,命令道:“笑什么?去帮他洗漱。”

“哦,好的哥。”

雷万钧黑着脸,他才不稀罕靳辉的帮忙,可他不能有异议,不然他一个人在卫生间里,等于留给靳辉单独相处的机会,只好无奈的配合。

卫生间里,靳辉自觉站在一旁,不打算帮忙的样子,雷万钧自己站在水池前,透过镜子盯着靳辉。

“我劝你趁早放手,小鹿一定会回到我身边,他心里有我,才让你进来帮忙。”

靳辉耷拉着脸,左右转动眼珠,小声道:“你才应该放手,阿姨叔叔很喜欢我。”

雷万钧轻笑一声:“等以后他们知道你是小三,破坏我和小鹿的感情,看他们还会不会喜欢你。”

靳辉闻言,表情难看的大步上前“你说谁是小三?!我和哥在一起的时候,你们没有在交往,我是光明正大的追求!”

雷万钧拿起鹿允堂的牙刷,挤上牙膏放进嘴里,漫不经心的道:“随你怎么说,反正小鹿最终会回到我身边,不信就走着瞧。”

靳辉词穷了,气的走出卫生间,向鹿允堂告状,雷万钧用他的牙刷,可鹿允堂毫无反应。

“哥!他用你的牙刷!”

“用就用了,别大惊小怪,早点睡觉,明天得早起去买东西。”

靳辉没招,很快又回到卫生间,等雷万钧把牙刷放下之后,他也使用同一个牙刷,一来和鹿允堂共同使用,二来他认为自己用过之后,雷万钧就不会再用了。

关灯之后,鹿允堂很快闭上眼睛,虽然这种气氛让他难以入睡,但只有睡觉了,才能快点到达第二天,明天之后,他要准备酿酒,当地的民俗节日就要来临,他想趁此机会提高酒馆的知名度。

半个小时过去,房间里如一片死寂,靳辉猜测,鹿允堂和雷万钧可能睡着了,他萌生一个大胆的想法,静悄悄的下床,钻到鹿允堂的被窝,等到天亮之前,再回到自己的床。

巧的是,雷万钧也有此意,他们先后下床,躺到鹿允堂的身旁。

酒店的单人床一米五,鹿允堂躺在正中间,睡梦中总觉得拥挤,向左伸展不开时,他便向右伸展,可左右都没有空间,这一宿睡的格外难受。

翌日睁眼,鹿允堂快被挤成相片,后背热的直冒汗,想翻个身,看到左右都躺着人,他瞬间满脸黑线。

怪不得做梦被人打,原来是二人的胳膊和大腿,都搭在他身上。

他悄悄握住二人的一柱擎天,双手同时发力,雷万钧和靳辉在疼痛中惊醒。

“谁让你们上来的?”

鹿允堂左一脚右一脚,将二人踹下床,随后坐起身子,转动着仿佛落枕的脖子。

雷万钧和靳辉坐在地上,对视一眼,默契的白愣着对方。

“警告你们,今天赶紧回去,别想赖在我这儿。”

靳辉率先拉住鹿允堂的手,可怜巴巴的说:“我不走!我还得在店里帮忙呢,我保证不给你添乱!”

雷万钧本不屑用同样的招数,可看鹿允堂的神情,似乎吃这一套?他拉住鹿允堂的另一只手,无比真诚的说:“小鹿,让我留下来赎罪好么?我保证不再让你生气。”

鹿允堂正要拒绝,手机突然响起,拿起来一看,是鹿母打来的。

“起床了没有?我突然想起来,歌酒节不是快到了,赶紧带万钧和小辉去做衣服,让他俩一起参加,说不定能遇到心仪的姑娘。”

“妈,算了吧……”

“不行,你快带他俩回来,我领着他们去做衣服,不然赶不上了,快点啊!”

第67章 三个人在一起

母亲的命令不可违抗,鹿允堂硬着头皮答应,最后一个节日,让难缠的二人再快乐两天,就将他们轰走,若是他们不走,鹿允堂自己走,走去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酒店和鹿家酒馆相隔三条街,步行一刻钟就能走到,三个人徒步回店里,人行横道很窄,只能两个人并肩,毕竟还要给对面的行人留一点空间,雷万钧紧跟鹿允堂身旁,靳辉不甘示弱,三个人并肩走起来,对面的行人都只能绕下台阶。

鹿允堂不喜欢这样,搞得像是黑设会炸街,虽然他本来就沾边,可在家乡里,他想低调一些,命令二人走在后面,不要像连体婴儿似的。

靳辉很听话,雷万钧也算配合,可二人并肩走在后面,互看不顺眼,走着走着开启嘴炮模式。

如今的靳辉已不再胆怯,但他词汇量有限,脑子里没那么多损人的话,总是要停顿两秒,才能想出回怼的说辞,只听雷万钧沾沾自喜。

鹿允堂停下脚步转身,冷眼打量着雷万钧,不悦的道:“怎么,欺负老实人,让你很有优越感?”

雷万钧收起得意的嘴脸,有那么一点委屈的说:“他哪里老实了,你觉得隔壁老王会是老实人么?”

靳辉不懂什么是隔壁老王,傻傻的说:“我不姓王,但我觉得你好像在骂我。”

鹿允堂想笑,但不能笑,白了雷万钧一眼,让他不许再挑起事端。

回到店里,鹿母对待雷万钧依旧热情,问他昨晚睡的怎么样,手伤好些了没,不自觉忽视了一旁的靳辉。

鹿允堂见靳辉受到冷落,从收银台上拿了一颗薄荷糖,走过去悄悄塞到对方手里,靳辉低头一看,心情值瞬间拉满,嘴角忍不住咧到耳后根,得意的将薄荷糖举起来晃了一下。

雷万钧看到靳辉得瑟,没有表现出任何气馁,突然咳嗽几声,扭头对鹿母问道:“伯母,我嗓子有点不舒服,店里有薄荷糖么?”

“有!有的是,小鹿,去,给万钧拿几块薄荷糖来。”

鹿允堂知道雷万钧故意的,假装没听见母亲的话,可他不动弹,鹿母就只能自己去拿,鹿允堂见母亲抬起屁股,只好不情愿的走去收银台,将一盘子薄荷糖拿来。

雷万钧慢慢悠悠的撕开包装纸,冲靳辉轻挑眉,眼神好似在说:看到没,我也有。

稍作歇息后,鹿母叫上雷万钧和靳辉,带他们去市场做衣服,参加歌酒节时,要穿当地的民俗特色服饰,而店里需要留有人手,鹿允堂借机留在店里,他便可以清净清净,反正母亲在场,料那两个家伙也不敢打起来。

于是乎,雷万钧和靳辉跟随鹿母上街。

路上,雷万钧一直找话题和鹿母聊天,时不时就赞美两句,把鹿母笑合不拢嘴,完全忘记身后还有一个靳辉。

靳辉也很想讨好丈母娘,但他除了奶奶以外,很少接触女性,根本不知怎么让对方开心,只好安静的跟在他们身后。

到了市场,鹿母让他们二人挑选做衣服的布料,雷万钧跳了一匹极其华丽的料子,宝蓝色搭配金色/图案,而靳辉挨个触摸后,选择手感最舒服的咖色料子,当布料比在二人身上时,一个一看就是少爷,一个则像是仆人。

鹿母由衷夸赞雷万钧的眼光,说他穿什么都好看,只是一看价格之后,很快小声道:“万钧啊,这节日估计你也就参加一次,穿一次的衣服,是不是有点奢侈了?”

雷万钧笑道:“伯母,以后我会经常来看您,肯定不止参加一次,况且我是随您去参加的,我穿的隆重,也是为了让您更有面子。”

“哎呦,瞧瞧,你可真是讨人稀罕。”鹿母眉开眼笑,余光注意一旁的靳辉,又走去靳辉身旁,问他选的怎么样了。 ', '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