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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目光长久地落在房间里一个日光照不到的昏暗角落,那里立着一幅画,目前被一块米黄色的布罩着,什么也看不见。

其实一开始用的是白色的防尘布,但才用了没几日,应春和就觉得不吉利,给换掉了。

白布瞧着总觉得像在罩着死人,房间也变得像停尸间。

应春和本身不迷信,但是在对待任惟的事情上总会显得格外小心,前瞻后顾。

不知道具体保持这个姿势到底多久,只是双腿逐渐感到细微的麻木感。

应春和皱着眉锤了捶腿,从床上下去,走到那幅画前,手指捏住了防尘布的一角,似乎是想要掀开。

敲门声突然在这时响起,他的手受惊一样松开布条,收回来。

“应春和,晚饭好了。”是任惟来叫他出去吃晚饭。

应春和像是突然回魂般的猛然后退几步,麻木的小腿撞上床沿,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惊魂未定地看着那被防尘布盖住的画框,疑心画里的人隔着一层布正盯着自己看。

他想要逃离,跑去拉开房门,头也没抬就往外走。

门外站着的人被他吓了一跳,而后将他接了个满怀。

应春和的皮肤透着不正常的凉意,身体也在不易察觉地发着抖,看起来像是受了惊。

任惟手足无措,轻轻拍他的后背,柔声询问:“怎么了,应春和?”

这声音让应春和一下子从被魇住的状态中扯了出来,从云端落回了地面。

他埋在任惟的怀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见他身上沾染到的一丝油烟味,不呛鼻,反而让他觉得安心。

“任惟,你身上有股油烟味。”应春和的声音闷闷的。

任惟窘迫地顿住了手,“很难闻吗?我要不要先去洗个澡?”

“不用,不难闻。”应春和想抬起头,告诉任惟这种味道其实让他变得很有人间烟火气。

可他抬头的一瞬,恰逢任惟低头。

他眼睁睁地瞧见任惟的唇擦过自己的发丝,似是一个落在他发上的、若有似无的吻。

[应春和的日记]

2016年3月2日

今天去商店买水的时候,任惟正好在我身边。他注意到我喝完水之后,会把瓶身的包装纸从中间撕开一个三角形的缺口,就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告诉他这是我的一个习惯,这个习惯最早要追溯到我的小学。

小学二年级,我的学校有了饮水机,老师让班上每个人来上学的时候,要记得戴一个自己喝水的水杯。

那天之后,我大部分的同学都让家长给自己特意买了一个新水杯,花花绿绿地摆满了饮水机的周边。水杯都是从岛上唯一的超市买的,款式大差不差,放在一起拿的时候难免会弄混,所以老师建议每个人都用油性笔在瓶身上做个小记号。

我那时候家里穷,为了减少家里的开销,只从家里随便找了个矿泉水瓶带过去。

所有人都在认真做标记的时候,我也将那个矿泉水瓶的包装纸稍微撕开了一个缺口,当作是我给它做的小标记。

经年之后,我已经有能力买自己的水杯,但这样的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成为略有缺憾的童年留给我的烙印。

任惟听完之后,很久都没说话。

我那会儿心里很忐忑,尽管我始终无意隐瞒自己家境贫寒,但如果真的被任惟看不起,我想我还是会有点伤心。

好在任惟没有,他只是学着我的动作,将瓶子撕开了一个同样的三角形缺口。

他告诉我,从今往后,我都不再是一个人。

第18章 “你怎么哪哪都这么小”

“真的不用我去洗个澡换件衣服吗?”任惟无所察觉地问应春和,明显很紧张,忧心自己身上的气味会让应春和不舒服。

应春和从任惟的怀里抽离出来,与他隔开一段距离:“真的不用。”

但一直到二人走至餐桌前,任惟的神情都没有轻松下来。

应春和无奈了,拉开座椅坐下:“我只是说闻到了你身上的味道,又没说难闻,你干嘛这副表情?”

其实是任惟在应春和的这句话里突然意识到,他在来离岛之后的这些日子里一直有些不修边幅。当然,这是同在北京、在纽约时的他相比。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总经理,保持优雅得体的形象是必要的礼仪。他每天早上起来都会刮一次胡须,下颌常年带有淡淡的须后水味,西装上则会喷上冷调的木质香。

那是任惟在离岛以外的味道。

而那萦绕在他周身的木质香早在他抵达离岛的第一日,便被海风咸涩的味道取而代之。

现在的任惟,穿老头衫、大裤头,身上还带了一身的油烟味,简直逊爆了,毫无魅力可言。

任惟虽然接受了应春和的说法,但由于过不去自己心中的坎,稍显垂头丧气,拉开座椅坐下,很沉闷地拿起碗筷:“吃饭吧。”

他情绪流露得太明显,应春和很难不注意到。

同任惟的情绪不佳相比,应春和此刻的心情意外地还算不错,不由得打趣任惟:“你如果一直是这副表情,食物也不想被你吃掉的。”

任惟扶额,唇角含着无奈的笑意:“啊,好吧,我知道了。”

这话听起来其实有些“真是拿你没办法”的宠溺意味,听得应春和脸热,连忙埋下头专心吃饭。

晚饭是干煸四季豆,土豆烩鸡排和西兰花炒蘑菇。

可能因为任惟自己是个金贵的玻璃胃,加上烹饪是去了国外才学的,做菜偏西式,主打的就是一个简单、清淡。

换了别人可能会受不了,不过应春和在夏天的胃口素来不好,清淡饮食反而更合适。最让他喜欢的是那道土豆烩鸡排,尤其喜欢食物里混合的一丝用来提味的淡淡柠檬清香。

吃好喝好后,应春和主动承担了洗碗的任务。

在他看来,这就是件约定俗成的、分工明确的事,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就该去洗碗。

但任惟不这么认为,他也起身走进了厨房,帮应春和一同收拾。

应春和好笑地看着要跟自己抢餐盘的任惟:“你怎么回事?洗碗还洗上瘾了?”

任惟坚持拿了过去,不容分说:“不是的,我只是觉得我借住在你家,总得做点什么。何况,我不是很快就要走了吗?”

应春和的手收了回来,反应过来明天就是任惟在离岛最后闲暇的日子。等到后天的轮渡一来,任惟就要离开这,回到他原本应该在的地方去。

北京,或是美国,总之不是离岛。

应春和假装困倦地打了个哈欠,以此掩饰自己的不自然:“那就留给你表现吧,我去院子给花浇水。”

“好。”任惟打开水龙头,准备洗碗。

走到院子里之后,应春和才想起来自己早上已经给花浇过水了。好在这原本也只是他随便找的借口,无事可做后,他干脆在门口的石阶上坐下。

夏夜凉风吹过,头顶新挂上去的风铃不时发出清脆悦耳的叮当声。

在这样的声响中,应春和的心也沉淀下来,很安静。

心底一直存在的声音因此变得无比清晰——

真的要眼睁睁地看着任惟离开吗?

“不是说浇花吗?浇完了吗?”任惟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身后,素来招蚊子的人发来关心的问候,“在这儿坐着,等下你就要被蚊子端走了。”

应春和笑了声,不怎么领情:“我可没有你那么招蚊子。”

任惟被笑了也没进屋去,而是站在应春和的身后端详他的脸。突然的,他伸出了手,罩在应春和的眼前,发出一声感慨:“应春和,你的脸好小。”

可不是么,他这只手伸过去,就几乎将应春和的整张脸给罩住了,让他知道“巴掌脸”并不是夸张的形容词。

被任惟的手掌突然遮去视线让应春和一时没能反应过来,愣住了,差点忘记要呼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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